在全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省域覆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
(2015年8月3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主要目的是动员部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刚才,尧臣同志就工作方案作了说明,秀宏同志就资金保障和管理作了发言;湘西自治州、永兴县和北塔区政府介绍了整治工作经验,请大家学习借鉴。环保部启文司长作了讲话,很有针对性、指导性,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肯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工作,有力推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染治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夯实了环境整治的群众基础。通过宣传发动,农民思想观念由“要我环保”变为“我要环保”,群众自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为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是探索了整县推进的治理模式。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整县推进、竞争立项,以县为主、以奖代补,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模式,攸县城乡环境同治、长沙农村环保自治模式被环保部在全国推广。
三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
四是改善了农村人居的环境质量。近两年,在28个县(市、区)8000个行政村开展了连片整治,村容村貌明显变好,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受益人数达1000万。
二、要深刻认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李克强总理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环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从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多个方面,对农村环保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部署安排。
(二)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农村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农村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城乡统筹发展。湖南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面积大,农业人口多,必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给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留出更多的环境容量,否则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城乡发展也持续不了。统筹城乡发展,要以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为重要切入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思想理念已由“求生存”向“求生态”、由“盼温饱”向“盼环保”转变,对干净水质、绿色食品、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等生态的需求日益迫切。农村环境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村居民的生存环境,也影响城市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的安全。加快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就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当前,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主要是:农业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污染比较严重,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工矿和城市污染逐步向农村转移,部分地区水质下降,洞庭湖总氮、总磷水环境容量已近饱和,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建立,等等。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要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
要抓住国家把湖南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试点省的机遇,坚持“县为主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场驱动、村民参与”原则,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一要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要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影响饮水安全的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从源头控制隐患。要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进度,严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关,在今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要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水质检测网络,加强对饮用水源和水厂水质的日常监测工作,确保全省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二要全面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原则,建立垃圾分类减量、收集转运、集中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散居户、自然集中村落和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服务。强化养殖环境整治,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科学分离,实现畜禽粪污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三要严格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以强化工矿企业监管为重点,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从城市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农村环境准入,依法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禁止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对工矿企业集中分布的农村地区,实行重点监管,加强矿山污染治理,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质量。
四要着力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关键要引导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两型”生产生活方式。要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将农药、化肥等外部投入品使用量降下去,将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生产废弃物利用起来。要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转变,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农村新风尚。要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县、乡、村的创建工作。
五要大力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要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要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要统筹做好综合整治工作保障。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加强资金筹措,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整合相关部门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环保、发改、农业、林业、卫生、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指导、配合和服务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推动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村整体联动。
同志们,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措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中国的湖南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