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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督查上半年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8-11 08:29   【字体:    

今年7月中下旬,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组成了3个督查组,对全省10个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县市区进行了半年工作督查。

通过督查了解,上半年整治工作主要亮点有:1、各县市区树立了“县为主导、整县推进”的意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县市区书记、县长亲自挂帅,乡镇设立了环保站,村组有保洁员。各县市区能够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整县推进的工作思路和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突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在过去连片整治的基础上,制定了整县推进实施方案,有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专抓此项工作。2、各部门齐抓共管保护环境的观念逐步增强。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各县市区把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建立健全了责任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各部门亲身感受了环境保护的紧迫与重要,形成了共识。安仁县环保局长感言:通过抓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我感受到各部门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开展工作的便捷。3、想方设法筹措整治资金。长沙县地方财政主导资金已投入8014万元。常德津市市采取“上级投一点、本级挤一点、乡镇筹一点、社会募一点、市场引一点、农户收一点”,“六个一点”的方式较好解决了整治和运行资金。尤其在督查中了解到,郴州永兴县虽然不是10个竞争立项的县市区,但他们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市场化运作与瑞纽博能源有限公司采取BOT模式,公司投入2亿元资金建设村级收集站、乡镇中转站和县级集中处理中心,县财政每年只需投入2000余万元,即可对全县所有村(居委会)的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4、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和农村环保技术。各县市区汲取连片整治的经验教训,完善、创新长效机制和农村环保技术,均有不同的亮点。长沙县把“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升级为“户分类减量、村主导消化、镇监管支持、县以奖代投”的模式,更符合实际,效果明显;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器采用流水线全玻璃钢制造,质量好、使用寿命长。

通过督查掌握,工作中的主要困难与问题是:1、整治资金筹措难。资金投入是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核心问题,目前形势不容乐观,10个县市区与当初竞争立项方案明确的投入资金差距较大。个别县市区财政投入仅200万、100万,相对偏低。2、项目建设进度慢。由于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面广、线长、点多,方案调研论证、设计、招投标、施工、评审等程序复杂,项目建设进度慢,各县市区反映时间有些紧迫。除生活垃圾在原有基础上运转处理保持较好外,其余项目正在开展之中。3、群众工作有短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群众工作难度大,没有真正做到位。投工投劳不主动,正道理讲不过小利益,项目建设用地难协调,一些畜禽养殖户治污积极性不高等。4、长效机制欠明确。虽然写在纸上、讲在嘴上、停留在想法上的长效机制不少,但真正落实到地、效果明显的长效机制不多,一些好的长效机制在实施中遇到困难,执行者便坚持不了,缺乏落实的韧劲,长效机制欠明确、欠规范,生命力还不够。

根据督查情况,对照全省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下步工作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1、牢固树立“县为主导、整县推进”的理念。新的《环保法》第33条规定“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杜家毫省长在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提出:统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启动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农村环境整治宜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整体推进,这是我们前几年开展连片整治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县为主导、整县推进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正确发展方向。要贯彻落实刘尧臣厅长提出的“应该把农村环境整治当作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而不单纯是去争一个项目、建一个工程”的要求,切实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作好长远规划,建立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环保工作队伍;三是县(市、区)的环保、财政、住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良好的工作责任体系;四是建立政府鼓励扶植、农户自觉行动、市场主体参与的科学有效的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服务体系;五是县级财政将垃圾污水处理补贴,乡、村工作经费,宣传教育奖励经费等列入常年财政预算,不能搞项目式的短期行为。2、发挥“县为主导”作用,多措并举筹集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是引导性资金,必须充分发挥县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农民主体”的原则,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引入市场融资,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投工投劳等。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挪用和挤占现象发生。各县市区能投入、整合多少资金,是检验是否真正重视农村环境整治的硬指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已明确,农村环境整治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民生工作。先行出成绩,早做早受益。3、进一步完善工作实施方案。一些县市区《方案》制定局限于连片整治思维,与整县推进整治工作实际有出入。为使整治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上允许适度微调整治方案,尤其要强化工作落实的措施,如健全有力的机构队伍、吸引市场的融资方法、效果明显的宣传举措、先进稳定的环保技术、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等。4、严格落实绩效考核。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就是责任主体。省政府已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纳入对市州的绩效考核,总分是10分,项目没完成的要扣分。环保厅、财政厅作为职能部门对分管工作有督促落实之责。从8月份开始10个县市区要每月上报整治工作资金投入、工程进度等相关数据,具体到对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粪便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每一个工程建设点农户或维护责任人联系号码,省环保厅将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点对点督查信息库;相关市州环保局、财政局每季度要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上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根据上报信息半年实地督查一次,并在全省通报督查情况。5、勇于探索创新。湖南省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先行者,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但总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省环保厅计划在厅门户网站农村环境整治专页开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家谈”专栏,请各级环保部门、各界环保人士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共享资金投入整合、法规政策解读、市场运作、农村环保技术、有效工作措施、长效机制等信息。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典型。凡是硬件建设效果好、软件管理经验足、农民群众评价高的县市区,一方面在奖励资金上重点倾斜,另一方面要在全省乃至全国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全省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督查上半年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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