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谢立答记者问
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的我省“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厅新闻发言人、谢立副厅长回答了湖南卫视、香港大公报和三湘都市报等媒体记者提问,以下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提问:你好,我是三湘都市报的记者。我想请问去年省政府实施一号工程以来,我省在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方面有哪些主要显著成就?谢谢。
谢立:谢谢你。去年湖南省实施了一号工程,从2013年到2015年为第一阶段,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从2013年到2015年是我们的一号工程的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工程实施以来有这么几个成效:第一,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建立省长亲自挂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改变了过去环境保护工作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比如今年3月份省政府组织的一号工程的督促检查,过去都是环保部门带队进行督促检查,这次督促检查,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八个厅局主要负责人带队,每个厅局检查一个地市的一号工程落实情况。湘江流域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五个重点污染治理地区,目前也是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由不同的省直部门牵头负责,如清水塘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就是由省发改委协助株洲市人民政府,锡矿山地区由省国土资源厅协助娄底市人民政府,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开辟了多样化的融资渠道。首先是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2013年我省一年就争取了20个亿的资金,第二是省政府加大了投入,省政府去年一年环保投入安排了7个亿,这是前所未有的。第三是各个市州人民政府也不等不靠,积极想办法,衡阳市、湘潭市、郴州市三个市就发行了地方国债67个亿,以发地方债的形式来促进治理资金。第四是企业自筹。第五是积极引入了第三方治理模式,比如说湘潭竹埠港永清环保公司与湘潭市政府投资平台成立了一个竹埠港地区生态治理公司,充分利用社会民间资金进行环境治理。第三,扎扎实实推进了一批项目项目建设,关闭了883家涉重金属企业,完成了200家治污工程项目建设。第四,水质状况初见成效。干流的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2013年湘江流域42个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9个,监测断面达标率为92.8%,比2012年提高4.7%。从2012年起,湘江干流未发生重金属因子超标事件。
2014年一号重点工程主要目标任务,一是抓项目推进,三年时间安排了1159个项目,大量项目还有待于今年和明年完成。二是打好攻坚战,加大对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湘潭竹埠港、娄底锡矿山、永州零陵锰矿区等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力度。三是要完成长沙枢纽清污工程,今年10月份长沙杭电枢纽工程正式蓄水,大坝蓄水之前必须做好工程建设必须完成的42个项目治污工作。四是要加快湘江两岸一千米范围内500头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优化布局和产业退出,这是农业部门牵头的项目,这个项目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提问:谢谢主持人,你好,我是来自香港大公报湖南大公网的记者。我想问一下,2013年长沙市在全国74个重点监控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是第53位,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接下来将出台什么样的举措?
谢立:谢谢。2013年长沙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53位,影响长沙市空气质量的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自然因素,一个是社会因素。所谓自然因素包括气象与自然地理条件,社会因素主要是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排放,比如说工业锅炉的排放,生活中有机物、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等都构成大气污染的人为因素。长沙市去年排名第53位之后,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加强了城市道路环境的管理。二是加大了对工业污染点源的治理力度,该市八条新型水利生产线于去年底全部完成了脱硝设施改造,并且从今年7月1号起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规定,提前一年实行新的国家标准,即氮氧化物控制在400毫克/升以下,长沙市政府对这些率先执行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从今年的7月1号起长沙电厂要实行特别排放限制,二氧化硫的特别排放限制标准是20毫克/升以下。三是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的管理,长沙市现有大型建筑的工地1000多个, PM10值排放量是比较高的。今年,长沙市城建、城管和环保部门联动执法,上半年对六处工地进行了查处,建筑工地不允许有裸露的渣堆等等。四是长沙市对机动车尾气也加大了治理,全省来说长沙的机动车增长量是最大的,长沙的机动车尾气占PM2.5份额较大,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长沙作为湖南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城市主要污染物由过去的二氧化硫转化为PM2.5,去年以来长沙市开展了油气回收工作,并加快油品升级,去年底用上了国4汽油,今年底要全面使用国4柴油,因为油品的提升是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重要途径。同时加大了黄标车的淘汰力度,我想只要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再加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长沙的空气质量会一天比一天好。
提问:谢谢。我是潇湘晨报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环保厅公布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两年时间,请问这两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哪些变化?环保厅在这项工作上收获了哪些经验?这项工作的取得是不是发挥了应有的效果?麻烦您在这方面进行一下介绍。谢谢。
谢立:好的,谢谢。湖南省在全国是率先开展这项工作,迄今已有两年多时间。去年发布了第一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今年是第二次发布。而国家层面上,国家环保部、发改委等四部委文件去年底才正式出台,因此说这项工作湖南走在全国的前列。这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最大的收获就是促进了企业的积极整改,2012年公布了130家风险企业和环境不良企业,结果公布以后,其中有93家都积极整改,环保部门对其中对11家企业进行了整改验收,由风险企业上升为合格企业,我们关闭了13家治理无望不良企业。第二,为运用好新时期这个环境管理的新手段,我们建立了企业环境信用监管平台,这个软件放在每个参评企业,把各类信息收集来以后,输入软件里面,企业主坐在家里面就可以知道这一年评价结果,哪些地方你违规了,需要如何整改。这样管理评价流程更规范,评价的结果更加趋于公正。第三,各个部门都在通力合作运用这个评价结果,省环保厅对2012年被评为环境不良的46家企业停止安排污染治理资金,省工商局对其中的6家企业取消了著名商标,证监局对其中的7家企业取消了拟上市资格,应该说这些结果的运用,都促使企业环境治理和整改,工作气氛一年比一年好。今年这个结果出来以后,省工商银行娄底和邵阳支行不仅对不良企业不予贷款,还对评为风险企业的停止借贷,因为他们意识到环境风险就是金融风险。第四是环境信用评价为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搭建了一个好的平台,结果公布以后,网上的互动效应非常好,跟贴很多,我们评价结果在省环保厅网站公示期间,我省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潇湘,对公示中所有列入诚信和合格类企业逐一进行核实,对其中25家企业反馈了意见,环保部门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详细认真的核实,许多信息已被采纳。
提问:谢谢,我是湖南教育电视台的记者。我想提问谢厅长,还有三天时间就高考了,咱们对市区范围内的考点周边的噪音防控,会有哪些行动?咱们如果发现噪音污染的话,对个人和企业会有什么处罚措施?市民如果在身边的噪音污染的时候发现了之后会多长时间进行处理?谢谢。
谢立: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到来。我们曾经都是参与这场国考的过来人,都希望高考期间我们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更加安静。每年的这个时期噪声防控,也是环保部门的一个重点工作,尤其是每年5月到6月。如长沙从5月20号开始,到6月28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考”静音活动,所谓三考,即高考、中考还有高中学历考试,在这个期间环保执法人员每天晚上都进行巡查,规定晚上十点种以后所有建筑工地都不准施工,噪音一定要控制在标准范围以内。第二,开展联合行动,这次长沙市教育局、环保局、工商局以及城管等六部门,将明天即6月5号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全市的联合行动,对建筑工地、餐馆等地方进行全面的检查、排查,消除噪声隐患,长沙市辖区内九区县市和各个部门都一起在联动,各个部门各司其责。第三,环保部门已经发了通告,贴到了各个建筑工地,所有考点300米以内的建筑工地在7号、8号必须停工,300米以外必须实现噪声达标。对明知故犯的环境违法行为则坚决打击,市民如果发现这样的情况可以给12399举报。总的来说,这个期间我们必须确保考生的学习生活环境的安静,这是我们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会尽全力把这项工作做好。
提问:你好,我是来自湖南卫视的记者。我的问题是,今年4月份全国人大正式修订了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我省将如何执行?谢谢。
谢立:大家都知道4月24日全国十二届八次全会通过了新的环保法,这个环保法的通过有一个大的背景,那就是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新《环保法》有以下几个亮点:第一是全新的立法理念,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两者关系有了全新的表述,从老《环保法》的“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改为“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4条),新《环保法》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这就明确的提出了保护优先的概念,杜家毫省长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若毁绿水青山,宁弃金山银山”就是秉承了这一法律理念。第二,加大了惩治的力度。过去长期以来我国环保执法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等权利对于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不仅可以“按日连续处罚”还规定了违法入刑的若干情形。第三,体现环境民主的原则,新《环保法》专门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全民参与,提倡老百姓更多的参与到环境监管之中。第四是对公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新《环保法》第68条规定了公职人员9种环境违纪违法行为,增强了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行政行为的约束,对行政人员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一个环保监察队员,你到了有环保问题的企业,你没有发现问题是你失职,你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那是渎职,在这9款里面都清清楚楚。新《环保法》还提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这些都是新颁布的环保法的亮点,为未来环保工作营造了很好的法律环境。新法从明年1月1号开始执行。当前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全社会要加强宣传力度,环保部门的公职人员要加强学习,要深刻了解理解新法的精髓,学好法才能用好法,要让全社会都知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都知道这个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们的环境执法工作,按照新的环保法的要求,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第三,落实责任。环保法不仅规定了企业有环境保护责任,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都要有各自的责任,监管的责任,不仅是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国土部门等各部门都有环保的职责,要把这些职责落实好,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好的局面,我想新的环保法出台之后,对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更好的促进作用。
提问:谢厅长你好,今年3月份根据省政协加快推进湘江与治理保护工作,三月份到沿岸6各市州进行了才,下面的市州反映两个问题比较强烈,一个就是湘江流域生态机制补偿,湘江流域生态机制补偿已经呼吁很多年,省环保厅也出了一个补偿方案,为什么一直没有推行?现在是否有条件来做这个湘江生态流域补偿?还有一个问题,企业搬迁的,因为很多地方企业搬迁,但是有些地方要搬到另外一个地方,是污染性的企业,下面又不让他搬,比如在永州冷水滩有一个造纸厂,现在搬到祁阳,下面跟我们反映,不能把企业搬到那些去,对于污染性企业的搬迁有一个什么样的好的处理方式?谢谢。
谢立:关于生态补偿是在十八大的报告里面明确的提出,这是新世纪以来,环境管理的一个新的手段,正在摸索,环保部门负责的是流域性补偿。在这之前国家已经对我们全省的生态功能县,已经支付了23个亿的生态补偿资金,有一部分县已经得到了国家的补偿资金,通过财政渠道予以安排。你所关注的是流域的生态补偿,我们在湘江流域已经开展了生态补偿的试点工作,在市与市之间设了13个自动监测站,达标有奖,超标罚款。目前这个方案已经出来了,正在和财政协商,要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来达到补偿和赔偿的目的。所以,这项工作应该说正在向前推,我想在不久把这项政策能和大家见面。生态补偿这一块是国家提出生态功能区以后,我们对落后地区、生态脆弱地区或者是欠发达地区保护好生态的一个补偿机制,这是环境保护的一个有利手段。根据空间布局来合理的安排我们的工业发展,搞好我们的建设。第二,关于企业搬迁的问题,难度普遍很大,一个小造纸厂搬到哪里去老百姓不欢迎,包括株洲的某些很大的企业,央企想搬到某个地市去,市长不欢迎,老百姓不欢迎,因为你是一个污染企业,这说明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在逐渐的提高,自我维权的意识也很强。同时使得我们政府要想一个更好的办法,来处理好发展与保护中的矛盾。对于造纸企业,我省的做法是,造纸业向园区集中,长沙市原来的造纸企业有很多,在浏阳建了一个造纸工业园后,所有造纸企业向园区集中,我们相信只有走专业园区这条道路,企业才有生存的空间,才有发展的潜力。今后工业企业的发展必须走专业园区发展道路,园区建立专业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才能够使得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过去那种认为哪个地方的地价便宜,偏僻就想到哪里建厂,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现在根本行不通。省环保厅在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批复时,首先要有规划环评,这个区域是农业产粮区域,那就不允许这些企业进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