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
各种监(检)测数据是科学管理和决策的基础,因为监(检)测体系不完整、标准不完善、方法不健全、设备落后等原因所引起的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件等时有发生。特别是最近发生的三聚氰胺污染奶制品事件,再一次凸显了监(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可以说,监(检)测活动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们的衣食住行都需要通过监(检)测行为把住安全关。三聚氰胺事件提醒我们举一反三,用批评的视角全面审查各行各业的监(检)测工作,使之真正起到“哨兵”和“耳目”的作用。
环境质量监测是反映人居条件优劣的监测活动。空气是否清鲜,饮用水源是否安全,土壤是否宜于种植等都要通过环境质量监测活动予以确认。通过质量监测,还可以表征环境状况的历史变迁,工农业生产及减排治理等所产生的环境效应。当前,我省环境质量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覆盖面不广。虽然在大江大河大湖设置了一定数量的水质自动监测站,但由于数量不够,每个点位要指示很大范围内的环境质量,因而灵敏度差,不能对环境质量的微观变化做出及时响应。举例来说,在一段长80km的河段上只设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如果在20km处发生了污染,流经60km长的河段后,由于稀释、降解等作用,在80km河段处已监测不到环境质量变化,而事实上有较长河段遭受了生态破环。必须进一步增加自动监测站的数量,以便在更小尺度范围内实现精细指示。如果说城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的建设是要加强的,那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的建设则是填补空白。环境质量的监测一直没有延伸到农村,特别是饮用水源地这一块,关系广大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仍处于失控状态。相对而言,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但也应有手段定量反映。总而言之,环境质量的监测应着眼于建立覆盖城乡的网络,使城乡居民都对居住环境有知情权。
(2)监测要素不完全。对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监测开展较早,而土壤、固体废弃物(渣)、噪声等环境质量的监测长期被忽视。事实上,土壤是很多污染物的最终归宿,这些污染物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同样威胁健康。需要逐步将土壤等纳入常规环境质量监测内容。
(3)监测指标不多。目前的环境质量只监测了有限的几个指标,以之为基础进行评价,结果与人们的主观感受往往有出入,应进一步增加监测指标,使评价更全面,更接近客观实际。
为了实时、准确掌握城乡环境质量状况,使群众科学认识与自己直接相关的生存环境,应尽快加强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为此,要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细化政绩考核体系,使地方政府真正树立对本地环境质量负责的意识,并切实履行职责。监测结果是客观评价所有环境保护与治理活动效果的唯一依据,必须对监测网络进行重点建设,这样才能保证裁判不缺位,以及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设并运行好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首先,要从整体上合理布局覆盖城乡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当前自动站的选点建设主要是为政绩考核服务的,趋于反映好的环境质量。而在香港等地,自动站建在环境质量最差点,基本理念是最差处都达标,其他点位肯定安全。这种监测是真正保护民生的,值得借鉴,以使我省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能够服务群众;其次,由上一级财政拨款建设下一级政府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环境质量监测具有监督、考核性质,必须错级建设;最后,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自动监测站建好后,其建筑维护、仪器的校对、更新等开支都要有固定来源,否则就会成为摆设。
(3)技术引进与创新,不断提高自动监测水平。省内很多特征污染物,如锑、铊等,目前都没有自动监测方法,需要技术引进与创新。当前应该自动监测的项目急需扩展,迫切需要加大对监测科研的投入,使监测技术的发展能够适应形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