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督察进行时 | 娄底实录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8-08-01 00:00   【字体:    

省第五环保督察组督查娄底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7月27日,省第五环保督察组组长张自银率队对娄底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副市长陈澎陪同。

 根据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督平台发布的消息,娄底中心城区共有7处黑臭水体。截止2017年底,娄底市已完成6处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比例85.7%,在全省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三。其中,由市城投集团负责实施的5处,市城管局负责实施的1处,万宝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的1处。由市城管局负责实施的娄星广场黑臭水体虽已于2016年完成整治达标,但市政府决定巩固整治成果,将对该水体进行清淤和全面整治改造。

 2018年,娄底中心城区有1处改造任务,即娄星区乐坪办事处孙家村排水沟改造,由市城投集团负责实施,主要建设任务是建设排水箱涵约1050米,上接春檀路排水涵,下接东方豪苑排水涵,总投资5200万元。该项目于6月份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2200万元,10月份可以投入运行。

 2018年,省住建厅下达了各县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目标任务。其中,涟源市2处,分别是城区片区黑臭水体和金石镇排水沟黑臭水体;冷水江市1处,即涟溪河黑臭水体;双峰县2处,分别是湄水河城区段黑臭水体和锁石镇长塘、干塘黑臭水体;新化县1处,为新城社区黑臭水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市委书记、市长签发督办令进行专项督查,要求限期完成任务;分管副市长专题调度,一一交办;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和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全力以赴、倒排工期、抢赶进度。目前,娄底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明显加快,已竣工项目2个,预计9月份可完成85%以上,年底可全面完成任务。

 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实地督查了已完成的洛湛铁路以南、孙水南路以北排水沟及湾田家园至大兴村截污干管项目,查看了娄星区乐坪办事处孙家村排水沟改造项目,并听取了情况汇报。张自银对城区雨水河和污水沟两分离,对小区生活污水处理管网的连接、污水的流向、污水露天排放改造成封闭排放、二污水厂的分流运行情况一一进行了询问。娄底中心城区孙水河段现在污水全部进入管网,孙水河的水质目前达到Ⅲ类。

 

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开展走访座谈

 7月28日至29日,省第五环保督察组组长张自银率队先后走访了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和市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就娄底市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和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走访督查。副市长方建荣陪同。

 近年来,娄底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娄底市委、市政府、市环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娄底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娄底市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娄底市加速转型奋力赶超天蓝水净地绿三年(2016-2018)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委书记、市长签发督办令进行专项督查;分管副市长专题调度,一一交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全力以赴。

 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2016-2017年,娄底市共投入17亿多元,专项用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和环保科技、垃圾和污水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环卫设施建设、公厕提升改造、孙水河流域和涟水河流域的综合治理、湿地保护、污水管网建设、大气、土壤以及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市委组织部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绿色发展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坚持把环保责任制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体系当中。

 市编办在机构编制严管严控的情况下,用足用活政策,为市环保局调剂增加1名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增设3个正科职位,新设一个娄星环保分局,在娄底经开区内设产业环保局,并向其下放市级管理权限119项。

 市发改委着力完善政策规划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控高能耗、高污染“两高”项目,加强顶层设计,严把项目审批关,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3条“红线”,努力建设循环城市和低碳社会。

 市经信委着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大力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业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7年娄底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9.41%;工业能耗总量1048.11万吨,同比下降1.5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86.5立方米,同比下降15.20%;规模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6%。

 市卫计委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末稍水监测,强化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监管力度,加大对医疗机构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指导力度,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处置和医疗救治等相关疾病预防的应急工作,积极开展联村建绿工作。

 市人社局不断强化绩效考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规定,绩效考核分占比逐年提高:2016年该项指标对县市区考核设40分,对市直责任单位考核设30分(考核总分均为1000分);2017年将对市直责任单位考核分提高到50分,并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一票否决”项目;2018年,将环保工作列为“三大攻坚战”中的“一战”,该项指标设9分(总分110分),所占分值权重为历年以来最高。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委,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及时追责,并及时落实问责处理决定。2016年以来,娄底市受到追责的人员共142名,其中行政警告处分14名、行政记过处分30名、行政记大过处分8名、降级1名;党内警告处分42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6名、留党察看1名、开除党籍5名;其他处理25名。

 市住建局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市纪委监察委、市公安局等单位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全力为环保工作保驾护航。今年5月开始,市纪委开全国风气之先,率先牵头开展环保领域专项巡察。2016年以来,娄底市共立环境类行政案件57起,刑事案件23起,省督案件2起,刑事拘留46人,移诉起诉25人,市公安局环境移诉指标任务完成率连续3年排名全省前三。

 每到一个单位,督察组都仔细听取各部门的情况汇报,在肯定各部门工作的同时,指出各自工作的不足。督察组认为,总的来说,娄底市在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高,部门配合好,创新意识强,工作措施多、落实行动快、总体效果好,财政投入上也尽了力。

 张自银强调,娄底市要进一步把关心支持环保工作融入到组织工作的业务中去,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对环境违法的震慑力和环境违法的成本,达到惩治作用;要在建筑扬尘处置方面加大力度,并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的管控,倒逼相关工程公司整改,加大环保设施的投入和建设;要争取娄底中心城区2个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工作在年底前到位。

督察进行时 | 娄底实录

1014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