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4名非法投肥污染水体责任人被行拘
6月29日,记者从鼎城区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已对4名涉嫌非法投肥养殖污染水体的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6月27日,鼎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巡河时发现,韩公渡镇走马岗村笠湖区域3名村民正在向湖中投放鸡粪这一有机肥料。经查明,这3名村民在韩公渡镇笠湖禁投水域从事投饵投肥养殖经营活动,未采取任何防止污染水环境的措施,严重污染周边水体,威胁笠湖水生态环境安全。同日,区环保局经过立案调查掌握证据后,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及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区公安局于当晚依法对涉案人员实施行政拘留,3名投肥实施人均已到案,但养殖场负责人邓某闻风而逃。
为有效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执法严肃性,区公安局对当事人邓某发出传唤通知。迫于法律的威严,6月29日上午,养殖场负责人邓某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目前,4名非法投肥责任人已全部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