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实行“双值班”制度 确保案件交办和信访投诉高效快速处理
从6月21日开始至7月11日,湖南省第一环境督察组对衡阳市开展环境督察,期间将公开受理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及来电举报。为了第一时间接收省督察交办件,衡阳县正式成立省环保督察组案件交办领导值班和信访投诉处理值班制度(简称“双值班”制度)。
省环保督察期间案件交办值班制度规定每班值班时间从当日08:00-次日08:00(包括节假日),协调工作组长由常务副县长王苏龙担任,值班领导由县环保局班子成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由局机关业务股室股长和环境监察大队人员组成,设立了督察协调组、资料文件组、信访办理组、现场督导组五个工作小组,对案件报告、转办承办、上报等处理制度,提出了具体值班要求,从办理时限、办理要求、资料台账、督促督办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省环保督察期间信访投诉处理值班制度明确每班值班人员、现场处理组人员和值班领导,联系电话,要求24小时值班,现场处理组随时做好出警准备,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当事人并上报市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对擅自不参加现场处理、不服从安排或因处理不当造成影响的工作人员,将交由县纪委驻县环保局纪检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