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赴益阳督察 工作顺利推进(省环保督察第3期简报)
●2016年12月1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益阳。上午10:30分,督察组在听取益阳市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后,召开了益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督察组组长陈克鑫、副组长王一鸥就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精神和部署作了讲话,益阳市委书记胡忠雄作动员讲话,益阳市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党政领导成员及其他领导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12月1日至4日,督察组组长、副组长、总协调人分别与益阳市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所有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除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外,共谈话43人,从领导层面有效了解掌握益阳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层层强化和传导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和压力。
●督察组进驻当天通过省级主要媒体、益阳市主要媒体宣传报导督察工作有关精神和内容,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截止12月4日,督察组共接电话举报和投诉65起,交办48起(全部交办,其中17起属于重复举报),督察组要求信访交办件于7天之内反馈,目前已办结回复一起。
●12月1日至4日,督察组对调阅的益阳市第一批资料清单共19大项170多档2000多份资料进行了查阅分析,根据查阅情况先后分6批下达了74项补充资料清单,进一步补充查阅分析,初步了解掌握了益阳市各级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梳理和聚焦了一批重点问题线索。
●回应社会重大关切,按照边督边改原则,督察组于12月4日向益阳市督察联络组下达1号督办单,督察组在赴现场调查取证后,责令益阳市对舆情持续关注的南大膳镇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和填埋问题依法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12月5日上午,益阳市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住建、农委、环保等部门召开案件办理会,启动处置和问责程序,督察组总协调人王盛才参加。
●按照交办和督办要求,益阳市环境监察队伍全部开赴一线进行明查暗访,联合公安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查快处,对检查发现的林源纸业偷排问题,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拟处10万元罚款,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行政拘留。
●从12月6日起,督察组将根据前期工作和线索情况,有针对性地赴相关市直部门进行走访问询,并组织召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