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责任落实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1日正式进驻益阳市,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市级层面督察,进入第二阶段对县市区延伸督察。第一阶段以来,督察组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盯住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
一、完成规定动作,层层传导压力
进驻以来,督察组共接收调阅资料19大项170多档2000多份,根据资料查阅情况,陆续分10批列出补充资料清单92项;开展个别谈话43人次;走访市直部门17家;分别与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11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三次座谈会;截止12月15日中午,共受理来电举报286件、来信举报14件,其中重复举报104件,已交办190件,待交办6件,目前已收到交办反馈98件。通过第一阶段工作,督察组对益阳市环境保护工作有了一个整体了解和掌握,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有了较为清晰的督促整改思路,同时也聚焦了一批环境违法和责任不落实的重点问题线索。
二、立足边督边改,创新工作机制
督察组始终把坚持改善环境质量、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督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边督边改,不断调整和创新工作机制。为有效解决对益阳市环境质量影响较大、全市普遍存在且一直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督察组认为这些问题之所以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一是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认识还不到位,解决这些问题的部门责任不清,存在推诿现象和畏难情绪,为此,督察组经与益阳市主要党政领导对接,建立督察组与益阳市市级重要党政部门组成的高规格交流对接机制,每两到三天开展一次交流对接,益阳市对接机制的部门包括: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同时根据交流问题,要求益阳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参加。12月6日,第一次交流对接主要针对益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督察组组织就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等进行全方位讲解和授课,随即对导致二氧化硫浓度居高不下的主要成因非法粘土制砖问题进行集中督办,要求对城区范围内的101家非法粘土制砖厂迅速查处、整改到位,并追究有关违规审批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督办单下达三天之后,城区内101家粘土制砖厂被全部关停到位,益阳市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中心城区监测点位的二氧化硫浓度从原来的30-40μg/m3下降到10-20μg/m3。12月9日,督察组还对益阳市城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督办。
三、严格环保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为加强环境执法、更严格环境监管,推动企业严格落实环境责任,督察组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带动和倒逼益阳市环境保护执法全员出动,全线执法压紧压实,严查快处,顶格处罚,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益阳市世林食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针对企业长期非法排污,严重污染周边河道和水体环境问题,督察组要求在严肃追究企业法人法律责任的同时,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启动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修复。督察组进驻以来,全市环保系统共检查企业502家,责令停业关闭企业123家,限产停产整治54家,查封扣押4起,移送刑事拘留案件3起,行政拘留案件8起,正在移送8起,对企业行政罚款27起。
四、严肃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在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严格环保执法的同时,督察组始终把目光盯住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问责。对媒体舆情报道的沅江市南大膳镇违法倾倒和填埋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督察组在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之后,随机向益阳市下达第1号督办单,要求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目前,沅江市纪委针对该问题已经对8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决定免去南大膳镇正科级干部刘涛的农清办主任职务并立案调查,对原农清办主任许汉林、欧阳光立案调查,对南大膳镇分管副镇长刘志兵停职检查,对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股股长江正安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南大膳镇镇长吴景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彭凯、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杨明辉作出书面检查)。另外,益阳市环保局对3名办案不力的执法人员进行了问责,资阳区对非法粘土制砖监管履职不到位的1名责任人实行了责任追究,市纪委启动了对城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负有相关责任的部门和责任人的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