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责令搬迁 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5月17日凌晨00:30,我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反映“荷花街道老荷花小学内一回收废旧材料加工点处置废旧材料造成环境污染”的信访件,当日,荷花街道办事处联合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被举报对象为浏阳市钟志煌竹木回收加工点,自2013年起,钟志煌在其购买的老荷花小学房屋、场地内从事竹架板加工、新旧木料收购、转卖。
在加工点现场,加工点未开工生产,加工房实为临时性半敞棚式建房,房内有破竹机和切割机各1台,手拿式小型切割机3台。房内未落实消音降噪措施,且离居民区较近;加工点内存放了大量收购的木材,堆放较乱,场地内环境较差。执法人员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重新堆放废旧木材,限期3天内将边角废料、白色垃圾、杂草全部清除转运,恢复周边环境原貌。同时,对设备行断电查封,责令立即着手进行整体搬迁,在搬迁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一旦发现开工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下一步,浏阳市将加强监管,督促加工点落实整改,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断电查封场内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