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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枯水期水环境安全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0-11-12 10:48   【字体:    

近期以来,湖南省持续少雨,各流域均进入枯水期,特别是湘江流域中下游河段水位快速下降,达到历史同期最低水位,对沿岸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环境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湖南省环保厅日前下发《关于严防枯水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环境监管。认真做好对重点河流、湖库等流域内污染源排查和整治的监管工作,尤其是要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排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污染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严肃查处企业在枯水期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建议地方政府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限排限产措施。二是加强监测预警。按照《2010年湖南省枯水期水质加密监测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适时严密监测监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同时继续做好对重点水域水质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有关的预警信息。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通报。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要求,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协助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通知还要求,在加强枯水期监管的同时要督促地方政府做好相关人员准备和物资储备,在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要能够迅速组织队伍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对以重点流域为饮用水水源地的自来水厂,要督促其做好水质净化等深度处理的技术储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湖南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枯水期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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