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差异化执法”模式 助力“六稳”“六保”促和谐
——湖南省出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议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将去年疫情期间推出的差异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制度,由临时性措施正式“转正”,由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措施转变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制度化、常态化措施,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
一、正面清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来,省内各地积极探索完善正面清单相关制度,将正面清单作为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提升了监管执法的精细化水平,即提高了执法效能,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展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的大背景下,从构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长期协调机制的角度,生态环境厅制定省级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将实施正面清单制度作为支持服务做好全省“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
二、正面清单不是“不管不问”
正面清单制度要求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严格依法履职,对正面清单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纳入执法计划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有效统筹衔接。同时要求市州生态环境局每三年至少对清单内企业开展一次“体检式”监督帮扶,及时了解企业现状,督促、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这也是防止对正面清单企业“失于监管”的重要措施。此外,明确了清单内企业严重违法的惩罚措施,清单内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其他恶意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督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三、正面清单推行差异化管理
正面清单制度聚焦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和规范执法检查程序,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推动对清单内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要求市州生态环境局应充分发挥移动执法系统的作用,依法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监控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鼓励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通过深入实施正面清单制度,逐步提升对企业非现场执法检查比重,提高通过非现场执法途径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的比例,压减不必要的现场执法检查次数,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
截至6月30日,全省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共3942家。全省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遥感卫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4329次,通过非现场方式发现问题数量465个,执法部门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及其他方式服务清单内企业次数14704次。下一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推进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法效能,进一步发挥正面清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