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
湖南省执法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总结
多措并举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湖南省执法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总结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文件精神,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紧扣生态环境部 “全年、全员、全过程”的突出特点,围绕“三全”练兵,全面扎实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
一、主要成效
全省以执法大练兵为契机,严厉查处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集中纠正了一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着重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案件数为1207宗,罚款金额10016.937万元;限产停产案件8宗,查封扣押的案件12宗,行政拘留案件90宗,环境污染犯罪案20宗,配套办法案件总数为130宗。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大练兵工作
(1)通报去年情况,积极动员部署。5月12日,我厅召开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暨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总结部署视频会议。会议表彰了2020年度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递交了《湖南省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责任与目标承诺书》,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动员部署各市州积极投入到大练兵中来,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大力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展现出湖南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大练兵氛围。
(2)制定工作方案,再次动员部署。6月7日向所有市州生态环境局下发了《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明确大练兵目的和活动内容,突出重点、突出实战,要求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梳理实际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和我省大练兵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全面完成再次动员部署工作。
(3)召开专题推进会,强力推动各项工作。7月8日在浏阳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推进及执法工作阶段性总结部署会,全省各市州执法队伍负责人及大练兵活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第一阶段主题是解读、推进、部署执法大练兵工作。会议特别邀请到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执法研究部谢琼立工程师授课,讲解大练兵活动相关内容。谢琼立工程师对湖南省2020年度的大练兵成绩进行了简要分析,明确了省级、市级和县级集体在评审中的主要得分项和丢分项,通过列表对比的方式直观展现湖南省大练兵工作开展中的不足,并指导如何改进。同时,细致解读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方案,从大练兵活动的要求、范围、评审细则等方面详细解析,让参会人员对大练兵方案有更深入的理解,从而能更好地组织开展当地大练兵活动。会议还邀请了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三个先进单位和两位先进个人发言就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心得体会进行分享,参会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可以对标先进补齐短板,也提高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热情和干劲。会议由漆建平同志通报了今年来各市州执法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主要成效和主要做法,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各市州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围绕《执法大练兵承诺书》重点汇报下步工作计划。会议强调,一要提振信心,二要争先创优,三要攻坚克难。要全面把握各项指标,有针对性地开展案卷评查、日常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监督帮扶派员、发现问题能力提升等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争取2021年我省大练兵成绩明显提升。
(4)市州积极响应。株洲印发了《2021年度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突出“学练行结合”;常德市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执法大练兵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市执法大练兵动员大会,要求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大练兵活动深入细化,把大练兵活动作为今年下半年执法的重要工作来抓;张家界市出台《2021年度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突出实战、实效、实用,明确大练兵6项内容,细化评查评选细则;永州市印发了《2021年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活动方案》,各分局主要负责人递交了《永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责任与目标承诺书》;益阳市印发《2021年度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湘西州印发《2021年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并成立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湘潭市成立大练兵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2021年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怀化市成立大练兵工作组,明晰责任,分解到人;长沙市制定了《2021年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成立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对《湖南省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责任与目标承诺书》8大类14项责任和目标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统筹,相关处室(单位)和分局协同配合的大练兵工作格局;邵阳市成立大练兵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执法大练兵动员部署会议,对大练兵工作做出全面安排,掀起大练兵工作高潮,各分局向市局递交了《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责任与目标承诺书》;其他地区也对2021年度大练兵工作进行了高度重视和全面部署。
(二)加强执法规范性建设,苦练执法内功
一是编制《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在《国家目录》的总体框架和编制规则基础上,根据我省地方立法情况和部分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并进一步明确了事项对应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层级,厘清了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有关行政执法事项的职责范围和执法边界。编制全程既坚持合法性、科学性贯穿始终,又力争在覆盖面、指导性等方面做到有机统一,切实发挥《指导目录》对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正向引领作用。
二是编制《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2020年,湖南省内各地积极探索完善正面清单相关制度,将正面清单作为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提升了监管执法的精细化水平,提高了执法效能,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充分展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截至2020年底,清单内企业合计近三千家。当前,我们已经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从构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长期协调机制的角度,有必要及时调整正面清单定位,将正面清单的政策导向由“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应急措施”转变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执法方式转变,形成政府企业多方共治的制度化、常态化措施”。制定省级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能进一步推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三是编制《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规划》。通过规划实施,在执法人才培养、装备配置、执法监管及处罚能力等方面的建设工作得到不同程度加强,装备配置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监管与处罚能力大幅提升,为实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长沙市初步拟定《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实施细则》,已修订完善《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常用文书格式目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三项制度”;益阳市收集常用法律法规规章34部,印制《生态环境保护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为更好的规范执法工作提供了帮助;永州市在制度建设方面表现突出,草拟了《永州市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控数据执法应用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印发后将自动监控设施在线数据作为监管手段,制定并印发了《永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写了《企业环境“行为红线”告知书》以及《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十条”》;张家界市也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简易流程》;常德市出台《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方案》,建立了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常态化执法体系,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推进规范化执法。
(三)充分调动大练兵积极性,营造竞赛氛围
为全面推进大练兵活动、充分调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调度。我厅创建全省执法大练兵微信联络群,将各市州大练兵活动负责人加入微信群,在微信群内定期通报各市州任务完成进度、活动组织情况等,第一时间传达生态环境部最新指示,已收集各市州编制简报30余期。二是加强宣传报道。在我省方案出台后,在厅门户网站继续开设“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专栏,要求各市州积极投稿,实时宣传当地活动进展和动态。截至目前,共发布文章10余篇,对各地开展大练兵活动和办理案件情况予以宣传报道,就活动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湘潭等多市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进行大练兵活动宣传报道,邵阳、益阳、永州市的优秀练兵成果被中国环境报、三湘都市报、新湖南等媒体争相报道、广泛传播。一系列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的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宣传大练兵活动和练兵成果,展现广大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刻苦训练的精神风貌,极大地鼓舞了士气。三是加大压力,开展大练兵知识竞赛活动。我厅于6月21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知识竞赛的通知》,推动市州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强化学法知法用法意识,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条款和相关规定。怀化市、岳阳市、湘西州等多地采取闭卷考试开展竞赛,常德市利用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竞赛,丰富多彩的竞赛形式激起了新的学习热潮,共2553人参加本次知识竞赛,不仅完成了生态环境部机构领导带头参与、95%以上执法人员参与的要求,同时以此次竞赛为起点建立学习、竞赛常态化机制,促进学用结合,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再提升。下一步,我厅将开展省级知识竞赛,由各市州在第一阶段知识竞赛活动中推选优秀执法人员参赛,将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激发。
(四)开展监督帮扶实战练兵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商请派员参加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5月份)的函》要求,我省需选派5人作为常规组去到河南新乡开展工作。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经统筹协调、严格把关,分别从益阳、长沙、常德、衡阳和郴州各选派1人参加,另与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的2人共同组成新乡监督帮扶组,由益阳的李秋生担任中心组的组长,衡阳的屈丹担任普通组的组长。5月19日,工作组所有成员进驻新乡市,当晚成立了临时党支部,选举了李秋生同志为党支部书记,赵瑞同志为党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5月20日参加线上动员培训,5月21日开始现场工作,截至5月24日,新乡监督帮扶组一共检查了36家企业(包含部执法局下发清单中的29家),其中有23家存在不同程度涉气问题,发现问题数量居全国前列。部执法局在组织召开的交流会上对新乡组的工作提出了表扬,组长李秋生同志还作了典型发言。
(五)加强两法衔接,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练兵
我厅高度重视污染环境案件办理,联合省公安厅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两法衔接,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共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省内多个地区都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长沙市、湘潭市等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机制,推动解决行政执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衡阳市办理了“4.24”跨境倾倒铝灰渣危险废物案等一批省内外有影响力的重案要案;株洲、郴州、娄底和永州等六市也正在积极查处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铝灰案件;常德市联合市检察院出台《关于互派业务骨干挂职实施意见》,以“4+1”模式,互派干部、互相交流、互通信息,有效提升了执法实效。
(六)切实抓好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练兵
为全面加强我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适用和数据上报工作,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对“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要求所有一线执法人员的一切执法工作必须使用系统,并按规范程序操作确保数据实时报送。并采取按月通报的方式,及时解决各地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移动执法系统统计数据来看,6月比5月各项数据增加了近一倍,特别是湘潭、郴州和娄底市人均检查记录数有明显增加。
(七)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怀化市生通过环保大讲堂视频培训会宣传解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如何开展全市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同时视频会议还邀请了部分企业代表参加;岳阳市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制定了联动机制,加大部门联合培训力度;衡阳市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开展党史专题学习、廉政教育、业务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执法队伍不断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时刻坚守底线、防微杜渐,忠诚履职、担当作为;长沙市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培训机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联合培训1次,组织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业务培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业务培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培训、便携式执法装备使用培训、生态环境执法经验交流会等共计200余人次;湘潭市举办了两期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业务系列培训。两期培训会分别对环境行政处罚流程相关业务知识、《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环境污染举报与信访》进行详细解读,并采取以案释法、个案分析的形式对环境执法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析;邵阳市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部里、省里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开展市级环保业务骨干培训,至今参培人数达到200人次以上;常德市探索公安、环保的两部门联合培训的长效机制。
(八)做好典型案例收报
我厅组织编制的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正在完善中,目前持续调度市州按要求报送案例。益阳市形成案例报送制度,所有案卷办案人员扫描成PDF文件统一交支队执法监督科汇总,各区县(市)每月向市局报送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市局择优向省厅报送,上半年向我厅报送典型案例2个;长沙就按我厅要求报送典型案例8起;永州市等也积极向我厅报送多个典型案例。
三、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力度,部署各市州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省案件数量和质量齐升。
(一)继续建立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按照省厅《湖南省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湘环办〔2021〕80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落实执法事项目录、履职责任制度、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正面清单制度等18项生态环境执法制度,不断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二)深入推进执法大练兵。学习贯彻生态环境部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落实责任与目标承诺书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好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各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技能比武等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学练合一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两法”衔接。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县市区的监督帮扶力度,确保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做到应查尽查、应立尽立、应移尽移。
(四)加强信息化应用。督促移动执法系统、行政处罚系统全覆盖使用,及时上传数据信息,与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执法大练兵系统等实行无缝对接,实现制定执法计划、双随机抽抽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后督察管理等环节的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管理和实时监督,为优化执法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五)提升执法权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多渠道高频次宣传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彰显各级政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消除污染犯罪方的侥幸心理,切实增强企业与社会公民的环境守法意识,提高防控环境违法犯罪的自觉性,持续营造协同保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的优良社会氛围。
(六)创新执法作为。不断总结执法经验,扩大练兵成果,积极引入并运用高新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手段,保持全方位、多层面、广覆盖、控源基、防隐患、严查处的执法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