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环(职工)书屋使用管理规定
咖啡机使用教程
为保障湘环(职工)书屋规范有序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书屋坚持公益、服务、便利理念,为厅系统干部职工提供“学习、交流、休息”为一体的文化活动平台。
第二条 书屋图书免费借阅,以现场阅读为主,设施设备免费使用,咖啡等自助。实名制管理,刷脸进入。确需借出,自行登记,主动归还。未经登记不得私自将图书及设施设备带出书屋。
第三条 阅览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点、批注、涂改、撕页、污损、转借他人。每人每次限借1本图书,借阅时间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超出时间的,需再次办理登记手续。如图书发生严重污损或遗失,借阅者应补充相同版本的图书。
第四条 书屋应保持安静、整洁、文明的阅览环境,不得大声喧哗、谈笑,不准乱扔杂物,严禁吸烟。爱护公共财物,规范使用电视、空调、桌椅、冰箱、饮水机、咖啡机等设备。
第五条 机关党委(厅机关工会)加强对书屋使用管理,定期对其功能、图书进行更新和补充。干部职工可积极向书屋推荐好书、新书或捐书。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卫生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 书屋一般不作与其功能不一致的其他用途,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机关党委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