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0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39728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6-07-20 15:39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04号提案的答复
饶志国委员:
您与张立强、陈慧青委员提出的《以环保分级和差异化税收促进湖南烟花爆竹绿色转型发展》提案收悉。我厅作为分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建议,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就我厅关于提案的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指导制定分级分类的“禁限放”政策
根据工作安排,我厅负责指导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科学制定禁限放政策。按照“分类施策、精准管控”的原则,区域上,仅将城市建成区划为禁放区,中心城区(除建成区外)区域划为限放区,其他区域允许适度燃放。时段上,禁放区内全年禁放,限放区仅管控元旦、春节和元宵节等重点时段,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域禁放。疏导方面,鼓励各地设置集中燃放点,配备安全与监测设施,引导民众有序燃放。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均在2026年春节前更新、完善禁限放政策。
二、引导鼓励环保型产品研发
2026年2月2日,省科技厅联合我厅等6个厅局,印发《支持湖南省烟花爆竹产业创新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鼓励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研发燃放污染物更少、噪音更低的环保型烟花爆竹产品,从源头减少环境影响。我厅主要负责从“禁限放”政策方面予以引导,对于达到绿色环保评价等级的产品,探索在“禁限放”政策限制方面予以适当放开。目前,喷花类、架子类烟花环保型产品的研发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配合开展环保型产品标准研究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厅局参与,共同编制《烟花爆竹绿色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主要从明确原辅材料、烟火药环保技术要求,制定烟花爆竹绿色产品分级评价规范,细化烟花爆竹环保技术要求,推进绿色评价认证体系建设,促进新型环保烟花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方面推进相关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我厅负责从烟花爆竹绿色环保术语、烟花燃放大气污染物监测方法、烟花燃放环保评价方法等方面开展相关研究,确定各类烟花爆竹燃放污染物排放特征,支持将绿色环保性能指标纳入环保型产品标准。目前,相关研究工作已在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引导鼓励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展环保型烟花产品研发生产,配合相关部门构建新型环保烟花标准体系、评价体系、标志体系,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