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9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6-036416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6-07-06 09:12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9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梁婕等委员:
《关于统筹流域水环境降碳减污、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意见,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碳水融合’统筹机制,构建流域治理新格局”的建议
目前,省级层面已将流域水质改善、生态流量保障、岸线管控等核心指标纳入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评估体系。根据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幸福河湖评价导则》以及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等文件,国家层面关于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的评估体系中,暂未包含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岸线生态系统固碳能力等指标。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水利厅加强向相关部委沟通汇报,推动结合实际完善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评估体系,在省级评估体系修订时探索纳入相关指标,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美丽城市建设等衔接,逐步推动治理从单一水质达标向水环境健康、生态韧性等多元目标转变。
二、关于“建立动态数据库,夯实水环境‘碳污协同’治理数据基础”的建议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把摸清全省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与增汇潜力作为重要任务,制定了《湖南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湖南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湖南省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自然生态系统碳汇遥感监测技术规程》等方案或标准,在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GEP核算与湘林碳票等方面开展了系列探索。在水环境“碳污协同”治理方面,当前仍面临着监测与评估能力不足、数据基础薄弱、缺乏协同治理机制等实际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化落实国家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有关部署,加强水环境协同治理基础研究,支持典型流域开展监测试点,充分借鉴已有相关经验,探索补齐流域监测评估与机制短板,夯实水环境“碳污协同”治理数据基础。
三、关于“聚焦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促进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各相关部门不断推进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升级。农作物化肥使用量保持负增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聚焦设施农业及果菜茶等高效经济作物,截至2025年年底,全省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累计达到115万亩。实施了一批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拦截沟、生物净化塘、人工湿地等拦截净化工程。深化河湖管理保护,打造了7000多个幸福河段,实施洞庭湖区水系综合整治、北部地区分片补水等项目,河湖连通性与水体自净功能不断增强。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持续深化农业绿色转型升级,提升水域岸线绿化水平,降低氮磷流失负荷及其伴随的温室气体排放风险。
四、关于“强化科技支撑与市场激励,创新水环境协同治理投融资模式”的建议
近年来,省科技厅积极稳妥推进流域水环境减污降碳技术攻关,加快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2025年,在省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了“湿地缓冲带典型新污染物输移风险辨识及阻截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城镇排水管网典型污染物削减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应用”等关键技术攻关。面向全省征集并发布《湖南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目录》,收录“黑臭水体立体式治理修复关键技术”等涉及水污染相关的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我厅持续创新绿色金融支持方式,积极稳妥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在做好国家试点项目实施指导基础上,探索建立省级试点项目库,2025年7月发布首批省级8个试点项目。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布局“大模型驱动的省级水域新污染物识别与溯源技术研究”等水环境减污降碳科研攻关项目,依托岳麓山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推动加快提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面源等污染治理能力。我厅将指导地方谋划和申报具备水环境改善与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项目,引导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向协同治理领域集聚。
感谢各位委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