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7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25793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5-06-17 08:50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77号提案的答复
于亮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花垣县“锰三角”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现一并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把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从严从紧从实,纵深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生产方式、结构调整等各项任务落实,矿业整合全面完成,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民生保障持续加强,矿业绿色转型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花垣县“锰三角”区域国省控断面锰平均浓度为0.012毫克/升、氨氮平均浓度为0.17毫克/升,较2023年分别下降66.7%、22.7%,较2020年分别下降79.3%、43.3%,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2024年4月11日,全国“锰三角”污染整治工作交流会在花垣县成功召开。2025年3月30日,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指出“锰三角”地区电解锰行业长期粗放无序发展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过去满目疮痍的矿区正逐步恢复山清水秀自然风貌。
一、关于“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
省直相关部门高位推动,积极争取资金推动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省发改委争取国家“锰污染治理专项”6个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3.16亿元,目前已下达1.9亿元,剩余资金预计6月底前下达资金计划;今年又积极指导花垣县申报国家“两重”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5个项目,申请国债2.91亿元。省生态环境厅指导花垣县申报5个涉锰渣场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项目申请中央资金约0.44亿元,项目已报送国家开展审核。省财政厅安排花垣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0.5亿元,明确可定向支持“锰三角”污染治理相关项目。
二、关于“引导相关基金支持”的建议
省财政厅积极衔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动将花垣锰三角治理相关项目作为基金重点支持对象。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性支持花垣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跨省交易,争取资金3.3亿元助力“锰三角”绿色转型发展,专题研究将花垣县纳入国家级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有关事项。目前在省直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花垣县铅锌尾矿利用项目实现突破性进展,华垣铅锌尾砂利用项目投产运行。花垣县锰、锌等优势产业链强化延链补链,引进锰酸锂、电池组件等6家生产企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不断培育壮大。
三、关于“完善鼓励政策支持”的建议
经济可行的锰渣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是综合整治中主要难题。目前省科技厅以“揭榜挂帅”方式,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遴选院士专家团队开展锰渣与矿涌水低成本治理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花垣县配合揭榜挂帅项目引入的新万润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中试生产线已建成。省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80万元,支持花垣县引进吾道公司建设年处理30万吨电解锰渣的无害化处置项目,正在推动开工建设。鉴于现阶段财力有限,锰渣处理经济可行技术未突破,仍然存在“谁污染、谁治理”等财政资金奖补政策障碍,对锰渣无害化资源化奖补政策将在后续工作中加强调研、认真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锰三角”污染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稳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把牢标准,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积极开展整治成效自评估,全力配合国家部委复查复核,确保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