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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第二次会议第038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18038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4-06-18 11:28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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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第二次会议第0383号提案的答复

谭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湖南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市场的建议收悉,研究,结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做好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厅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29号),要求原则上一个地级市建设一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20年,根据《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 号),我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厅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发〔2020〕8 号),要求2020年底前,我省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目前,我14个市州已建成运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5个(常德市2个),已有11个医废处置中心签订特许经营授权协议,我省医废处置能力为279吨/天,最大应急处置能力可达391吨/天(增加运行时间),共配备248辆运输专用车辆,全省医废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总体控制在80%以下,收集、处置能力满足我省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二是筑牢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最后防线2020年疫情突发,全省14个市州已建立区域医疗服务应急处置机制,将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水泥窑等设施纳入当地应急处置资源清单、与相邻市州签订应急处置协议等,有效保障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同时强化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动,确保医疗废物运输通畅。全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27个,应急处置能力可达563.2吨/天。2021年,为了消除疫情期间医废应急收运存在的短板,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购置28台高标准的医疗废物收运专用车辆配置给各市州医废处置中心,建立了湖南省医疗废物处置转运应急体系,确保了医疗废物及时有效处置。

三是强化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我厅建立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日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和医疗废物处置“两个100%”要求。截至目前,共报送医疗废物信息报告1150期,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全省已累计处置医疗废物量28.19万吨,其中,2023年处置65698.48吨,2023年日均处置医疗废物179.99吨,占全省16小时处置能力的64.51%,24小时应急处置能力的46.03%。医废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总体控制在80%以下,实现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和涉疫医废“日产日清”。同时,我厅结合每年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重点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开展督导帮扶,2023年对全省15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共查处交办问题85个,对不合格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推进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与湖南省智慧卫监管理平台数据对接,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和贮存库视频在线监控,实现全省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处置全过程跟踪监管。株洲市、娄底市、张家界市等多个市州在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方面取得长足发展,株洲市于2019年正式开发医疗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医废e管”,目前已覆盖辖区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正积极向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延伸。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根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强化偏远地区乡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指导偏远地区卫生院投放冰柜低温保存并采取消毒措施,以延长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便于收集。同时,科学评估增加配备一定数量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车辆,确保医疗废物有效收集、及时转运处置。二是规范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在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做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申报,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协调,保持系统数据一致性。同时规范医疗废物标识标志及包装,避免二次伤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618


对省政协十三届第二次会议第038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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