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0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159488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4-10-1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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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07号提案的答复
彭克俭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07号《关于推进锰渣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会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坚决把做好综合整治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认真落实国家部委工作要求,扎实推动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三年多来,全省累计投入9.39亿元,全链条排查花垣县矿业采、选、冶等环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一企一策”“一矿一策”“一库一策”推动产业整合、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截至1-8月,花垣县国控断面锰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76%,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6家电解锰企业保留1家,4家锰矿山企业整合为1家,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今年4月11日,“锰三角”地区污染整治工作交流会在花垣县成功召开,综合整治成效被新华社每日电讯报道。提案聚焦花垣县锰渣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问题,针对有关建议说明如下。
一、关于“加强锰渣库管理和治理”的建议
根据今年“锰三角”污染整治工作交流会精神、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专题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要求,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湘西州认真研究,5月7日分别印发2024年度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清单、项目计划清单(2024年修订),6月13日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锰三角”污染整治工作交流会精神工作方案》,切实扛牢锰渣库管理等锰污染治理任务。落实《花垣县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总体方案》,按照“一库一策”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对20座锰渣库开展污染治理。目前,4座尾矿库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的85%,1座正在实施移库,已完成工程量的20%,其余15座已完成勘察设计报告初稿编制。
二、关于“加快推进锰渣资源化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的建议
在省政府组织下,我厅会同湘西州和花垣县邀请国家相关领域顶尖专家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技术和经济可行性、锰渣无害化利用项目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等7个专题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开展锰渣资源化创新技术等详细技术论证。省科技厅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以“揭榜挂帅”形式遴选柴立元院士牵头的团队开展锰渣与矿涌水低成本治理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同步开展小试和中试,积极推进开发锰渣胶凝材料制备与大掺比建材化利用技术、矿涌水疏堵结合源头减量技术等关键技术。
三、关于“积极推动锰渣无害化资源化试点示范”的建议
积极推动锰渣无害化资源化试点示范。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目前新引入的花垣新万润环保新材料公司正式加入湖南省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积极推进中试试验,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拟建设含玉芯石环保板材、工业尾砂衍生系列产品等生产线、锰尾渣综合利用厂房、辅助(循环)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等相关基础设施,以及配套污水处理等公用辅助设施。
四、关于“研究制定锰渣资源化利用标准”的建议
我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2426-2022),为进一步减少锰工业企业锰污染物的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行业标准《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241-2022),对锰渣及其预处理产物用于水泥生产和水泥之外的其它建筑材料产品,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外,对可浸出重金属含量和浸出液pH值,氨氮浓度也作了具体规定。
五、关于“出台锰渣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的建议
省发改委将花垣县锰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有关项目纳入我省2024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资金第二批申报项目,争取国家给予指导和支持。省工信厅积极支持花垣县锰渣资源化利用工作,在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和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对花垣县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省财政厅也制定了措施,对政策实施力度大、产业发展好、税收增长快的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重点市县加大奖补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锰渣库治理,强化锰渣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锰渣库渗滤液收集处理。推动电解锰渣低成本、高附加值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科技攻关,推进锰渣无害化资源化试点示范,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循序渐进推进锰渣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