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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2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05848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6-0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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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2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24号

提案的答复


何涌等委员

提出的《关于支持清水塘老工业区环境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株洲清水塘工业区生产历史悠久,是国家“一五”“二五”期间重点工业基地,以冶炼、化工、建材三大产业为主,曾聚集了五矿株冶集团、中盐株化等300多家工业企业,总面积约15.15平方公里,核心区域8.48平方公里。2018年底,清水塘261家企业全部关停退出。经统计共62个污染地块,目前除昊华化工、柳化化工正在调查,其他60个地块已完成了详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29个地块土壤未超标、8个地块已完成管控治理25个地块正在开展管控治理清水塘片区搬迁后遗留超6000余亩污染土地需要治理,清水塘片区需风险管控与治理污染土总量945.2m3现已完成风险管控与治理污染土总量145m3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清水塘部分地块违规开发利用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今年3月、4月份,先后李建中副省长、沈明书记分别到清水塘老工业区进行现场调研,就清水塘老工业区土壤污染治理作出重要指示。为推动解决清水塘大型污染场地治理问题,2023年1月,我厅邀请了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对清水塘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与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现场帮扶指导,我厅分管厅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单位人员赴清水塘进行现场帮扶,并邀请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了技术指导,为有效破解清水塘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与地方急需用地及资金筹措难的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撑和资金筹措途径

一、关于支持清水塘老工业区申报国家“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的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及《“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制度要求,进一步强化我省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项目开发建设合理衔接,推动化解腾退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地方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防止土壤高强度大范围的治理施工和二次污染风险,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近年来,我省部分地方逐步在探索“环境修复+”模式,因“环境修复+”模式,国家尚未出台相关规定,我省在借鉴部分兄弟省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并请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指导,2022年8月,我省印发了《关于规范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22〕63号),对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全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为推动解决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治理问题,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提请,2023年4月份,我厅将“环境修复+”模式,列入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区土壤和地下水“十四五”管控与修复试点内容之一,向生态环境部进行了申报,目前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正在进行研究处理,下步按照生态环境部审核意见,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需求,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指导帮扶,在有效化解清水塘老工业区土壤污染治理与急需用地之间矛盾上,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在大型污染场地治理与开发建设上提供经验和技术路线。

二、关于支持清水塘片区EOD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以来,株洲市人民政府坚持方向不变,久久为功,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清水塘老工业区污染地块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投入了大量财力,前期主要通过世行贷款作为财力支持,后期仍需投入大量的资金,为解决清水塘资金筹措难,保障不足的问题,按照“地方为主、省级统筹”的原则,株洲市根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和《关于开展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申报的通知》要求,委托了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编制了《株洲市清水塘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一期)项目实施方案》,我厅积极支持,听取第三方情况介绍,组织专家进行了初步评估,根据专家反馈意见,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株洲市清水塘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一期)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生态环境部。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指导株洲市做好清水塘片区EOD项目储备入库,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对于清水塘老工业区有收益的土壤污染治理和绿色产业项目,株洲市要主动对接申请国家绿化发展基金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投资,我们将加强指导帮扶并做好协调推荐工作。

三、关于向国家争取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

目前,清水塘老工业区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主要是世行贷款和地方自筹2019年中央资金支持了2237万仅用于清水塘工业区场地土壤状况调查方案编制,由于该区域土壤污染面积大,仍有3000余亩土壤需要治理,预计还需持续投入资金达40亿元左右,面对巨大的资金缺口,仅靠地方财政难以保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相关要求,对清水塘工业企业搬迁腾退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积极探索,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强政策支持和技术帮扶,下一步,按照地方申报为主的原则,我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清水塘片区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申报,并加强项目入库技术指导对于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2022年,我省下达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67617万元,有力支持全省多个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株洲市要进一步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中央预算内资金相关专项资金的申报政策,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省财政厅将在职责范围内按政策予以支持,并积极配合省改委做好资金下达工作。

同时,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基金使用主要以土地使用权人自愿申请为主,根据需要株洲市可申请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用于清水塘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不断增强资金多元化筹措能力。

最后,感谢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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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2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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