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0560号提案的分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3-04923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5-1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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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省十三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0560号提案的分办意见
尊敬的蔡菁菁委员:
您在省十三届政协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重金属污染与人体健康监测与评估体系的建议》(第0560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分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简称《规划》)要求,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耕地土壤加密调查,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试点,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覆盖,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严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国家地下水考核饮用水源点位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水缸子、菜篮子、米袋子安全。
一、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完成全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实现了省域耕地重金属污染调查全覆盖、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等目标,采集土壤和农产品样品32万多个,获取调查数据460多万个,根据国土“三调”数据,划定全省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面积。完成第一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全省在产和关闭搬迁企业5307个地块进行基础信息调查,对471个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成果图件及成果表。为全面掌握企业用地污染底数,开展企业用地第二轮调查,目前已完成地块快速检测1285个,布点采样方案编制254个;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5个典型行业105个地块的初步采样调查。
二、全面部署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
为精准推进耕地源头预防,掌握污染成因,制定了《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实施方案》,以受污染耕地面积大、安全利用任务重的县市区为重点,分批推进全省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在“十三五”完成5个县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42个县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工作,目前都已启动实施,其中益阳4个县已完成初步研判,根据成因排查和污染溯源,需实施治理的耕地周边污染源19个,主要为涉重金属固废、底泥。
三、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根据国家土壤污染源头防治行动要求,推进水气土同治。2021年以来,组织各市州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大气、废水排放企业开展全面排查,依法依规纳入大气、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排查,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对《湖南省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表(第一批)》实施评估,编制并发布了《湖南省执行特别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推进13家在产企业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标改造)。
四、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
根据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密调查等工作成果,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并实施动态更新,为耕地分类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指导各地将点位图斑信息确认到具体丘块、具体农户。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手段,开展严管区种植结构调整监测。2022年,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985.40万亩,其中:在924.64万亩轻中度污染耕地上落实了一种以上的安全利用措施,60.76万亩重度污染耕地全部退出食用水稻生产,完成年度治理面积任务,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
强化用地准入管理,严格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监管,2022年督促各地对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共499个地块依法组织调查评估,有效保障了人居健康。强化风险管控,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已采样调查的471个地块中,发现超标地块393块,按照用地性质和风险等级,对312块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严格涉镉等重金属行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管控,全面排查整治涉镉等重金属关停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推进重点区域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开展郴州市临武县三十六湾、桃江县石煤矿山等重点区域污染源头防控成效评估。二是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加快实施42个重点县市区受污染耕地土壤重金属成因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耕地周边涉重金属固体废物及水体底泥,开展大气重金属沉降调查评估。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等法定责任,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和提标改造。四是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利用加密调查、成因排查等成果,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强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五是有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对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督促落实调查评估等要求,推进优先监管清单地块开展调查和风险防控,督促指导株洲清水塘等重点区域,结合整体规划,精准调查,分步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