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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2-03002059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2-06-2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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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张爱民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186号《加强我省火电固废开发利用,实现绿色循环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发改委,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火电类固体废物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特别是火电类固体废物管理,明确火电类固废管理要求,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目前全省规模以上火电厂16个,年产生脱硫石膏216万吨/年,粉煤灰547万吨/年,炉渣78万吨/年,共计841吨/年,主要外售至水泥厂和建材厂、混凝土搅拌站等,此类固体废物利用价值较高,可以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如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粉煤灰量约80万吨,炉渣8万吨、脱硫石膏30万吨,市场供不应求,水泥厂、建材厂等需进行招投标购买。此外,根据《湖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省仅有3个火电类新建项目,其余7个均为储备类项目,预估火电类固体废物规模不会大幅增长。

二、有关建议回复情况

1.关于“做好我省火电固废环保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的建议

2022年2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已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对火电类固体废物提出规划,明确要求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构建以水泥、建材、冶金等行业为核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系统,截止到2022年6月我省娄底市、安化县、汨罗高新区、常宁水口山经开区、永兴经开区已获批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2.关于“要求产生固废的源头央企共同来完成固废的环保开发利用”“环保部门需在新建电厂的项目前期环评阶段提前介入,作出电厂建设必须同步建设固废环保开发利用的刚性要求”“限期完成固废环保开发利用的改造”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即可。火电企业可自主建设固体废物利用设施,但目前暂无法律法规政策强制火电厂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利用设施。在火电厂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已明确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3.关于“火电固废开发利用,真正引进有实力和良好业绩的专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的建议

我省一直以来都强化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积极鼓励具有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社会企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参与固体废物处理,省内已引入了海螺水泥、华新水泥和红狮水泥等大型企业,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把控源头产生,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二是积极配合发改部门,督促市州指导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抓紧完善2022-2025年建设实施方案,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量;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加大投入。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0日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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