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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30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19-02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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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9-06-1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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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30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李军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0308号《关于加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经信委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空气质量状况明显改善

2018年,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5.4%,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1µg/m3,较上年同期下降10.9%,较2015年下降24.1%;PM10平均浓度为66µg/m3,较上年同期下降9.6%,较2015年下降20.5%;SO2CO、NO2O3浓度分别为12µg/m31.5mg/m326µg/m3140µg/m3,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4.3%、6.2 %、持平、增加了2.2%,较2015年分别下降了50%、21.1%、3.7%、增加了4.5%;重污染天数比率为0.8%,重污染天数39天,较2017年下降了52.4%,较2015年下降了36%(61天)。张家界市、郴州市、湘西州吉首市、益阳市和娄底市环境空气质量均首次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实现了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零突破。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绘好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蓝图。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将环保工作尤其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来谋划和推动,相继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方案》《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 》等系列文件,分阶段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书和作战图,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考核奖惩、督查问责和综合协调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2、严格环境准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是积极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把项目审核关,2013年以来没有核准、备案过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也没有在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建设过石油、化工新增产能项目。组织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项目进行认真清理,2013-2015年,共淘汰172家钢铁、焦炭、水泥、有色等落后产能企业,2016年,全省压减炼钢产能50万吨,查处12家“地条钢”企业。二是调整产业布局。围绕产业园区化、园区专业化、发展高新化,积极引导推动园区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全面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企业实施环保改造后向有条件的地区或园区搬迁,优化产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截至目前,湘潭竹埠港29家生产企业已全部停产搬迁,株洲清水塘地区153家企业全部停产搬迁,衡阳市100余家小冶炼、化工企业关停退出以及搬迁入园。

3、推广清洁能源,积极调整能源结构。近年来,我省按照基本稳定水电、适度发展火电、加快气化湖南、积极发展新能源的原则,构筑多品种、多渠道、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了“十三五”生物质发展规划修编,已核准投产6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规模109兆瓦)、6项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规模87兆瓦),形成了新的项目布局。目前,我省新能源电源装机7340MW,其中风电并网容量达3597MW,光伏并网容量3013MW,生物质发电并网容量730MW。天然气方面,我省已建成天然气国家干支线2条,长度303公里,省内支干线2条、1630公里,管道天然气覆盖全省9市33县;2018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34.9亿方(其中管道天然气消费量29.5亿方),比2013年增加14.9亿方,增长率为11.8%。

4、做好“加减法”,大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出台了我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江、一湖、四水、四线、七枢纽”为重点,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做好铁路、水运的“加法”,做好整治公路货运粗放发展的“减法”。2018 年我省建设完成了怀邵衡铁路,蒙华、黔张常等铁路也在加快建设;积极推动“一湖四水”航道整治,加快建设湘江衡阳至株洲2000吨级航道、湘江永州至衡阳千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洞庭湖区澧县安乡至茅草街航道等干线航道项目。

5、深化工业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一是大力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18年底,全省41台30万千万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除创元电厂2台长期停产,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二是大力推进钢铁行业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督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湘钢环境综合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分三年完成全厂大气环境升级改造工作,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2018年,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湖南华菱衡阳钢管有限公司和冷水江钢铁有限公司分别完成了烧结机全烟气脱硫、高炉除尘改造、烧结机除尘改造、焦炉煤气深度处理、煤场料场防风抑尘提升改造等19个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部分生产线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三是大力推进水泥行业脱硝设施正常运行和除尘设施改造。全省67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已全部完成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与改造,并进行了在线数据核查和现场检查,对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四是出台了《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推动有色、水泥、钢铁、焦化等行业在全省范围内,化工、石化及锅炉大气排放相关行业在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范围内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突出重点区域,强化特护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综合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和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在长株潭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确定“特别防护期”,2018年,根据大气污染的传输规律,将常德、岳阳、益阳三市纳入重点区域范围,省政府高位推动和协调,出台了《特护期实施方案》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建立了特护期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督查机制,建立了长株潭地区政府、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共享机制,对应急响应、联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与管理,精准施策,推动钢铁、水泥等行业有序实施错峰生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减小重污染天气影响。

7、积极部署“夏季攻势”,坚决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我省坚持“冬病夏治”,抓早抓常,全面启动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行动,先后召开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动员会、2018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视频推进会,将“夏季攻势”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了对市州和省直部门的考核,对工作进展情况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定期督查和预警,并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市州进行了约谈,对限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了挂牌督办。通过层层督导,推动“蓝天保卫战”部分任务提前完成,为特护期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腾出了环境容量。

8、强化政策引领,助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总责”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参考山东、湖北、浙江等外省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探索制定了《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奖优罚劣,发挥好财政政策的指挥棒作用,激发市州活力,激励市州作为,全力助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省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氮氧化物未得到有效控制,以PM2.5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这既有我省经济发展方式集约度仍然不高,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不够重视、防控能力不强、体制机制建设不健全的原因。良好大气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三湘儿女仰望同一蓝天,呼吸同一空气,我省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爬坡过坎,攻坚克难,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实现“美丽中国”贡献湖南力量。

1、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方案》,成立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或者协作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和体制机制,完善特护期大气污染调度督察机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机制、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机制等相关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从目标任务、标准措施、调度督察到考核奖惩的管理闭环,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切实落地,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2、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一是加强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和完善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详细管理清单,摸清工业炉窑、燃煤锅炉使用和排放情况,制定工业炉窑地方排放标准,实施深度治理。二是深入开展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9年底基本完成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三是实施《湖南省VOCS污染防治三年实施方案》,明确省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全面开展“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和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四是开展涉气“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配合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省涉气“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整治。

3、开展专项治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编制我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尾气达标排放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实施《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三是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扩大老旧车和柴油货车的限行范围和时段,加大闯禁处罚力度。四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和路检执法力度。推动各市州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年底前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

4、夯实工作基础,加快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环境监测。加快建设省级和长沙市超级站、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颗粒物组分网、城市VOCs监测网、大气复合移动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网络、城市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等,构建以长株潭为中心,岳、益、常、衡等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涵盖全省的天空地多层次的立体监测监控网络。二是加强预警预报。启动预警预报平台建设,力争2019年9月底前省级预报中心具备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并精确到各市州。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三是加强科技支撑。编制《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方案》,完成全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组织各市州开展颗粒物精细化来源解析、臭氧污染成因及控制技术研究、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研究、大气复合污染治理实用技术筛选与开发等,开展重点源排放控制现状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效果跟踪评估、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评估等绩效评估,构建“摸清来源、联防联控、绩效评估”的闭合管理模式,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效支撑。

5、强化工作考核,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对标对表,切实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要求编制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各市州应急减排清单,实现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并将其纳入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加强调度与考核,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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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处     

抄送:

省政协提案委(2),省政府办公厅(2)。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30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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