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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38490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6-07-14 16:00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0号建议的答复

罗新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嘉禾县重点饮用水源地盘江水库水质保护的建议》(第0980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盘江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认真梳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并综合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及成效

(一)规范水源地建设管护,夯实保护基础。依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嘉禾县盘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湘环函〔2018〕367号),明确盘江水库全水域及入库河流上游3000米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核定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目前,该水源地已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纳入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常态化管理。我厅持续落实常态化管控举措,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水源安全评估、库区全域巡查,同步参与《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工作,不断完善水源保护制度体系,保障水库水质、水量持续稳定达标。

(二)强化水质动态监管,筑牢水华防控防线。我厅将盘江水库水质保护及水华防控列为全省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建立科学完善的动态监管体系。针对水库水质特点,落实“月监测、季分析、年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紧盯藻类密度、叶绿素a、总氮、总磷等富营养化关键指标。同时,在库区布设多参数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温、pH值、溶解氧等核心水质因子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藻类异常增殖、水质波动等问题,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响应。坚持生态治理优先,通过常态化投放滤食性鱼类、培植水生植物、优化库区生态结构等生态调控手段,有效抑制藻类滋生蔓延,从生态层面防控水华风险。

(三)严控农业面源污染,从源头削减污染负荷。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统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聚焦盘江水库上游流域污染隐患,扎实开展源头管控。2025年组织开展全省畜禽养殖行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水库上游石燕河流域养殖污染问题,严格落实区域管控要求,石燕河流域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增畜禽养殖企业,从源头杜绝新增养殖污染。同时,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常态化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逐步降低农业生产对库区水质的影响。

(四)健全跨区联动机制,压实协同治理责任。针对盘江水库跨郴州、永州两市的流域特点,建立省级统筹、两市联动的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清晰界定上下游、跨区域属地污染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季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组织郴州、永州两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在跨界关键断面石燕河布设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站,对总磷、氨氮等重点污染指标实施实时监测、动态预警,一旦出现水质超标情况,立即启动跨区域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快速排查整改污染问题,筑牢跨界水质安全屏障。

(五)加大资金项目投入,强化治理保障支撑。各级各部门持续加大资金、项目倾斜力度,全方位保障盘江水库水源保护工作落地见效。2015—2018年,中央、省级下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盘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效提升水库蓄水保水、防洪防渗能力。2026年,省水利厅已将盘江水库纳入年度水库安全鉴定重点计划,常态化排查整治水库工程安全隐患。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专项拨付资金支持流域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目前,省农业农村厅正编制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科学施肥施药、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秸秆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流域农业污染治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跨域联防联治,提升协同治理效能。持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治理模式,聚焦盘江水库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城乡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跨区域联合执法、水质超标应急联动、生态保护补偿等长效机制,精准补齐跨区域治理短板。严格压实上下游属地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水质应急处置,构建全域覆盖、协同高效的治理格局,持续改善盘江水库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二)聚焦农业源头治理,严控养殖污染风险。持续强化流域重点养殖企业监管,对万福养猪场、南岭生态农牧公司落实常态化巡查、动态监管,严格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下一步,将组织专业力量对水库上游规模化养殖场、库周零散养殖户开展全覆盖排查调研,科学评估流域种养承载平衡情况。针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主体,分类施策推进治污工艺升级改造,对无法达标排放、不符合流域保护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推动退出,最大限度从源头削减养殖污染负荷。

(三)统筹资金项目资源,强化治理硬核支撑。紧扣盘江水库饮用水源地提质保护核心需求,统筹整合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领域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精准聚焦水库安全隐患治理、水生态修复、污染源头防控、监测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优化资金投向、规范资金使用,集中资源破解流域治理难点堵点,持续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生态保护治理水平。

(四)压实常态管护责任,严守饮水安全底线。持续加大流域环境监管和执法惩戒力度,督促嘉禾、宁远等相关市县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属地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水源保护管控措施。持续优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细化日常巡查、水质监测、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常态化管护举措,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盘江水库饮用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切实守护群众饮水安全。

感谢您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宝贵建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14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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