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0736 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37718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6-07-10 09:46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0736 号建议的答复
陈长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 ,非常感谢您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近年来,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任务日益繁重,责任持续加大。同时,当前全省基层执法队伍面临人才短缺、装备滞后、财政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 已成为制约执法效能提升的突出短板。对此 ,我厅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会同省财政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人才保障,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的建议
(一)优化人员结构与完善激励机制。近年来,受机构改革影响,基层执法人员未能有序招录,导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普遍存在空编多、在编不在岗人员多、人员老龄化、专业技术人才占比少等问题。2025 年,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执法监测装备、财政经费保障、机构人员力量以及干部培养等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我厅将持续指导各市州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优化招录计划,拓展招录渠道,逐年补充形成合理梯队。同时完善激励机制,打通多元晋升渠道 ,靶向引才,进一步稳固基层人才队伍。
(二)构建系统化培训与实战体系。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我厅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加大对全省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及法律知识轮训。每年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针对新法律法规、新装备操作以及新领域执法监测等知识,采取“ 线上”+“ 线下” 以及现场实战教学方式加强培训, 同时组织结业考试,检验培训成效。二是开展执法大练兵。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要求,每年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对表现突出个人申报“五一劳动奖章”。三是 组建全省执法“尖刀班”。为推进执法攻坚队伍建设,制定《湖 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尖刀班”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理论教学—技能训练—模拟演练—实战应用”的闭环体系。着力加强非现 场监管能力 ,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我厅将持续采取“ 线上”+“ 线下”方式,紧扣非现场监管能力提升,系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以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为主线,建强用好全省执法“尖刀班”,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整体水平。
二、关于“补齐装备短板,提升标准化保障水平”的建议
(一)分步配齐执法装备。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 年版)》,我省各级执法机构已完成规范化建设。 目前 ,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4 年版)》,装备配备要求有变动,各市州执法车辆、部分标准装备配备尚有差距,今年我厅按程序集中采购 129 件(套)移动源监测专用仪器装备并配发给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我厅将持续把执法车辆配备、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等情况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向各市州通报的“三个清单”,将执法装备建设纳入国省涉能力建设专项资金范畴,全面推动各级执法机构对标对表、分步完成标准化装备配备任务。
(二)探索建立装备统筹与更新机制。按照现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市县执法装备购置经费主要由同级财政承担,省级资金主要发挥引导和补充作用。 目前,依托“湖南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已初步实现对全省执法装备的统一登记、调配及管理功能。后续 ,我厅将主动会同省财政厅,探索建立省级装备统筹与更新机制,将装备维护、耗材费用纳入省级补助范畴,并明确省级与市县的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省财政厅将在现有资金渠道内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三、关于“加大财政投入,破解资金制约难题”的建议
(一)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十五五”期间, 中央将支持各省统筹申报1 个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和1 个水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包含执法能力建设内容), 中央按总投资额的75%给予奖补,大气项目最高支持 5 亿元、水项目最高支持 4 亿元。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力争成功入选,同时省财政厅将安排一定配套补助资金,切实减轻市县财政配套压力。
(二)省级资金统筹引导。近年来,省财政厅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各安排400 万元支持市县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和移动源执法装备标准化能力建设,每年安排执法大练兵和执法稽查经费支持提升队伍履职能力等。省财政厅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支持方式,并鼓励市县统筹自有财力,共同保障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继续争取资金支持指导基层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同时 ,主动关注并及时解决基层执法机构的实际困难,动态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切实提升我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湖南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