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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34212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6-06-24 15:53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8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8号建议的答复


刘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新邵龙山河流域锑考核标准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资江流域锑污染治理工作

资江流域锑矿产资源丰富开采冶炼历史悠久,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累积和遗留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十分突出资江锑污染”“锡矿山地区含重金属废渣未有效处置”“资江流域饮用水源地锑超标等问题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中均有披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资江流域锑污染治理工作。为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消除锑污染隐患,20225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5部门制定《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锡矿山地区、龙山矿区为重点,深入排查流域重点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加强治理拉条挂账、逐步销号,推动资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锑浓度达到国家标准,流域水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同时明确了部分重点断面管控目标。邵阳、娄底、益阳3个地市结合实际,分别编制了《邵阳市锑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娄底市资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222024年)》《益阳市锑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在此基础上,我厅积极指导和支持新邵县争取各级污染防治资金推进实施重要流域及龙山矿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十四五期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等支持实施了新邵县雀塘镇原新邵锰矿历史遗留废渣治理、新邵县原礼坪锑矿一三四工区遗留废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新邵县资江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新邵县资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等治理项目,龙山区域锑污染逐步得到控制,流域饮用水源安全总体得到保障。

二、关于将龙山流域锑考核标准调整为0.05mg/L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西洋江洪桥省控断面锑浓度年均值总体有所好转但不稳定,离省定考核指标还存在差距根据当前监测数据分析,龙山区域含锑遗留污染未彻底清零流域水环境质量旱季略有好转、雨季存在反弹,涉重金属污染风险隐患持续存在相关治理仍需深化推进

下一步,我将立足新邵龙山区域的污染和治理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龙山河(西洋江)流域的锑浓度考核目标。一是全面摸清区域流域锑污染负荷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摸清区域历史遗留废渣、矿洞涌水、地表径流等污染底数,结合龙山区域水文特征研判流域锑污染负荷、承载能力等。结合国家标准合理确定考核目标20253月,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但目前尚未正式印发。下一步,我厅将充分结合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管控要求,兼顾安全性与可达性,科学确定龙山河(西洋江流域的锑浓度考核目标。三是积极指导和支持实施治理项目积极督促新邵县加快推进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成果应用,重点针对龙山区域涉锑污染源科学制定整治方案,申报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沟通汇报,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感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6月24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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