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3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33799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6-06-22 16:47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3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32号建议的答复
张兵驹代表:
您提出的第0432号《关于加强黄盖湖流域系统治理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并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黄盖湖治理成效
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着力推进黄盖湖流域综合治理,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十四五”期间,黄盖湖连续四年稳定达到III类水质标准。
二、关于“将黄盖湖流域系统治理纳入省‘十五五’规划”的建议
我厅已将黄盖湖流域治理作为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纳入正在制定中的《湖南省“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水利厅已将黄盖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正在制定中的《湖南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列为重点工程;省发展改革委已按《关于报送开展“十五五”流域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的通知》要求,将黄盖湖作为重点流域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司,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政策支持重点范围。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国家“十五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政策方向,指导岳阳市谋划黄盖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三、关于“在黄盖湖进行生态清淤平台试点”的建议
为持续提升黄盖湖水环境质量,我省坚持“内外源协同治理”的思路。“十五五”期间,国家在原有水质考核基础上增加了水生态相关考核指标,相关工程的实施需统筹考量水生态影响。我厅正积极推进黄盖湖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通过科学规划建设生态缓冲带及湖湾湿地,逐步恢复水生植物群落多样化,增强水体自净与生态调节能力,削减局部区域入湖污染负荷。该项目已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省水利厅正联合湖北省水利厅,指导临湘市与湖北省赤壁市协同推进黄盖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统筹实施水系连通、岸坡整治、排口生态改造和生态清淤等措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降低总磷水平。该工程已纳入区域合作重要内容。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化黄盖湖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并发挥效益。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跨省协同机制”的建议
湘鄂两省以全面推行湖长制为契机,通过“党建+河湖长制”成立了中共湘鄂黄盖湖碧水联合支部委员会,协同推进跨省河湖联防联治。2021年,两省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共同建立了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实现了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协同处置。2025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会同两省生态环境厅,在湖北省召开了黄盖湖共保联治座谈会,就健全跨省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科学确定并联合保障黄盖湖生态水位、共同策划流域治理项目等达成共识。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与湖北省对接沟通,着力推动跨省界湖泊系统治理模式创新,进一步完善跨省协同机制。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