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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3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25766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5-06-17 08:36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3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932号建议的答复

王京海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花垣县矿业绿色转型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一并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把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从严从紧从实纵深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生产方式、结构调整等各项任务落实,矿业整合全面完成,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民生保障持续加强,矿业绿色转型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花垣县“锰三角”区域国省控断面锰平均浓度为0.012毫克/升、氨氮平均浓度为0.17毫克/升,较2023年分别下降66.7%、22.7%,较2020年分别下降79.3%、43.3%,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2024年4月11日,全国“锰三角”污染整治工作交流会在花垣县成功召开。2025年3月30日,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指出“锰三角”地区电解锰行业长期粗放无序发展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过去满目疮痍的矿区正逐步恢复山清水秀自然风貌。

一、关于“支持花垣县申报‘锰三角’矿业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议

省直相关部门高位推动,积极争取资金推动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省发改委争取国家“锰污染治理专项6个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3.16亿元,目前已下达1.9亿元,剩余资金预计6月底前下达资金计划今年又积极指导花垣县申报国家“两重”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5个项目,申请国债2.91亿元。省生态环境厅指导花垣县申报5个涉锰渣场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项目申请中央资金0.44亿,项目已报送国家开展审核省财政厅安排花垣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0.5亿元,明确可定向支持“锰三角”污染治理相关项目。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花垣县做好“十五五”武陵山区域山水工程申报前期工作。

二、关于“引导相关基金参与花垣县产业发展”的建议

省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80万元,支持花垣县引进吾道公司建设年处理30万吨电解锰渣的无害化处置项目,正在推动开工建设。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性支持花垣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跨省交易,争取资金3.3亿元助力“锰三角”绿色转型发展,专题研究将花垣县纳入国家级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有关事项。省财政厅积极衔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动将花垣锰三角治理相关项目作为基金重点支持对象。目前在省直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花垣县铅锌尾矿利用项目实现突破性进展,华垣铅锌尾砂利用项目投产运行,积极强化锰、锌等优势产业链延链补链,引进锰酸锂、电池组件等6家生产企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不断培育壮大。

三、关于“省直部门加强‘锰三角’污染治理成效评估方面指导支持”的建议

为全面系统评价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成效,参照生态环境部《“锰三角”地区污染治理成效工作指南》要求,对照2022-2025年花垣县矿业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的民生安全保障、矿业经济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矿山环境整治四个方面27项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拟制《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成效评估细则》,目前已与生态环境部等部委进行了初步对接,同步督促指导湘西州和花垣县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成效评估计划于今年10月起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年底顺利销号。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锰三角”污染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稳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把牢标准,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积极开展整治成效自评估,全力配合国家部委复查复核,确保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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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3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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