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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5-112074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5-05-29 08:08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8

建议的答复意见

阳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破环评审批信息孤岛、加快推进数据信息共享的建议》收悉,我厅作为主办单位,对该建议高度重视,组织认真研究,并与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会办单位进行沟通现结合会办单位意见,对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及省大数据总枢纽等信息化工作,省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开展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生态环境部环评审批系统建设情况。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建设并在全国试点应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环评统建系统)。2022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环评统建系统的优化改造。2023年1月1日,全省正式启用环评统建系统,全省省市县三级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在同一个系统进行申报、受理和审批,实现环评审批信息及时、规范和完整向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汇集。  

我省对环评统建系统实施的主要改造内容及应用特点有:一是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不需要二次录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过程及结果,通过环评统建系统进行实时录入,数据每隔30分钟回流至省一体化平台,再由省一体化平台下发至市州数据交换前置机,最后由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获取项目数据后再与“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市级系统对接与共享。二是环评统建系统已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改项目办件信息推送给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再由国家发改委推送给省级发改平台。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是:环评统建系统为国家平台,目前采取单点登录(页面跳转)方式与省“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对接,尚未实现与省“一网通办”系统的“受办分离”及环评审批数据的“应共享尽共享”。

(二)湖南省“一网通办”系统及省大数据总枢纽建设情况。2024年以来,我省先后启动“一网通办”系统及省大数据总枢纽建设。目前,“一网通办”系统已正式开通运行,实现省生态环境厅等23家省直单位54个业务系统对接(覆盖率94.37%)。已建成上线省大数据总枢纽,上接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下联14个市州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和122个县市区,横向贯通81个省直单位,联通628个业务系统,积极破除系统、部门、层级的数据壁垒。截至目前,环评统建系统已采取单点登录(页面跳转)方式实现与湖南省“一网通办”系统、湖南省大数据总枢纽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根据代表建议,针对打破环评审批信息孤岛,推动环评数据复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部省相关系统深度对接。环评统建系统为国家垂直系统,与我省及市级相关系统对接难度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纳入我省目前正在开展的“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我们将依托省一体化平台,一方面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获取相关数据接口权限,指导并协助我省“一网通办”系统与环评统建系统间的数据接口改造及联调。另一方面通过利用智能RPA机器人技术,探索开展省“一网通办系统与环评统建系统深度对接,助力实现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受办分离模式减少多平台录入工作量,做到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开展并联审批,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和企业群众满意度。

二是广泛收集相关部门数据共享需求。积极对接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及地方政府通过省大数据总枢纽向省数据局提出相关政务数据共享需求,由我厅向生态环境部汇报协调,获取相关数据查询接口权限,依申请在省大数据总枢纽挂接资源,实现环评审批数据应共享尽共享。

最大化实现环评数据复用。按照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持续推进自然人、法人基础数据库数据汇聚共享;加快建设“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数据库,推动环评数据高质量归集。严格执行数据共享“五个一”长效机制和政务数据共享流程,依托省大数据总枢纽,实现环评数据“应共享,尽共享”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邓小勇

联系电话:19892928963


抄送:衡阳市人大常委会(1)。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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