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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7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182478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4-06-28 08:12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76号建议的答复

李学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华容县纺织服装产业链补齐印染行业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华容高新区简要情况

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前身为华容工业集中区,于2012年11月由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工业集中区2021年4月,更名为“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核定总面积为1027.88公顷,包括三封、石伏、洪山头三个片区共六个区块,主导产业纺织服装特色产业医药卫材。

二、关于印染项目准入的限制情况

根据原湖南省环保厅《关于华容工业园(三封工业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125号)、《关于华容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函〔2014〕58号)等相关要求,因当时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及园区排水受纳水体华容河水环境承载力受限等因素,分别明确提出了“按报告书要求,取消原规划产业定位中的化学化工、纺织印染类项目落户园区”“石伏片区不得引进和建设印染类项目”等准入要求。

三、印染项目准入需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

一是园区污水处理能力问题。石伏片区:无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园区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厂(桥东污水厂)处理;部分区域雨污分流不完全,雨季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冲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桥东污水厂最大进水量已达1.8万t/d,占总规模的90%。三封片区:已建成两套为5500m3/d处理系统(由于园区水量较小,仅套系统运行),目前不具备处理印染废水的污水处理工艺。完成一级A标提标改造,但未完成总磷排放改造。洪山头片区:污水管网不完善,园区配套的砖桥污水处理厂规划及环评批复规模为2.4万t/d,实际已建成规模0.1万t/d,因无企业运行而闲置,未办理验收和排污许可,未办理入河排污口手续。

二是印染废水达标排放问题。目前高新区6个区块中,只有1个区块是园区自建的污水处理厂(三封),其他5个区块均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印染废水排放的苯胺、二氧化氯、硫化物、总锑等特征污染物进入城镇污水厂处理后,出水能否长期稳定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直接排放标准要求,需评估论证。

三是入河排污口涉及保护区问题。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排入华容河,涉及的入河排污口属于东洞庭湖中国圆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保护区对排水所含污染因子及排水量均有更严格要求。

四是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的问题。华容河曾水环境质量恶化纳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通过近年的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水质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是根据纳入国家考核华容河-六门闸断面近3年(2022-2024年)监测数据,存在数月未达到考核要求的III类水质情况,此次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巡视省生态环境厅巡视情况时,也指出华容河存在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华容河水环境质量需要持续巩固提升。

四、解决措施及建议

一是建议尽快开展高新区规划环评工作。统筹考虑区域环境质量、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情况,开展高新区调扩区规划编制,并同步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影响评价。我厅将为高新区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针对印染产业工艺、产排污现状及区域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论证园区各片区印染项目准入可行性,并综合提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是建议深入推进华容河水环境质量整治提升。统筹开展流域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等污染治理,持续提升华容河水环境质量,促进高新区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8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7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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