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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3-04926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5-1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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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姜泗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资江全流域锑污染整治的建议》收悉。我厅作为主办单位,对该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并与会办单位沟通对接,现结合会办单位的意见,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位推进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资江流域锑污染问题整治,今年初,建中副省长带队,赴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对接资江流域锑污染等重点问题整治。我厅将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作为重中之重,联合省发改委等5部门制定印发《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积极对接土壤中心等国家技术单位,邀请专家对我省开展锑污染整治项目申报指导。将其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重点问题清单整治,定期调度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工作进展,督促指导资江流域三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和问题整改。我厅组织土壤处、水处、农村站、省监测中心、省环科院等单位成立帮扶组,重点对资江流域三市开展帮扶督导。组织相关技术单位赴娄底锡矿山开展现场督导调研,查看项目实施进展及锡矿山区域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组织三市召开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座谈交流会,共同商讨问题整改措施。

二是督促指导三市共同发力。邵阳市将其作为污染防治攻战重中之重,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整治实施方案,主要领导深入一线指挥,明确“集中力量攻坚点源、多措并举整治面源、绿色转型源头预防”的治理思路,持续实施资江流域涉锑污染防治。娄底市按照系统整治、精准治污的思路全面推进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溯源排查、面源整治,加强涉锑企业全过程监管,不断完善优化常态化应急处置机制,修筑涟溪河及青丰河共四道拦河坝。益阳市对涉锑遗留矿洞、涉锑矿山堆场、已关闭的涉锑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在产涉锑企业等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摸排,加强对资江流域20个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重点对资江流域益阳段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及时掌握锑浓度的变化情况,精准分析、研判,针对性开展治理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近年来,我厅督促指导资江流域三市申报并实施一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重点实施一批历史遗留废渣整治、历史遗留砷碱渣安全处置、矿涌水污染治理等涉锑污染整治项目,安排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9亿元、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6亿元。邵阳市先后完成了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综合整治工程和重金属废水治理项目、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废治理改造项目、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多金属矿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污染治理项目、新宁县涉锑企业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污染治理项目等一批重金属治理项目。娄底市锡矿山地区建立了14座含重金属废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2.95万吨/天;将历史遗留的15万吨砷碱渣全部入库安全贮存,已累计处理砷碱渣16981.93吨,安全处置了7400万吨一般固废、60万吨野外混合砷碱渣。   益阳市赫山区投资6000余万元,建设一座设计库容为12万m3的填埋场,填埋场面积约13600 m2,原益阳市锑品冶炼厂历史遗留的15万余吨废渣依托该填埋场已安全处置到位;安化县委托有危废资质的专业公司对金正锑品厂库容废渣进行安全处置;桃江县对已关闭的19家涉锑企业残留含重金属废水,由专业环保治理公司进行了安全处理,将全县35家涉重金属企业遗留的6800多吨废渣安全处置。省财政厅共安排省级资金1.2亿元,支持娄底、邵阳、益阳等地开展锑污染整治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累计安排4.77亿元,支持娄底锡矿山锑煤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并将资江流域生态修复纳入《湖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通过综合治理, 2022年,资江流域(邵阳段)各监测断面锑指标浓度均值为0.001063mg/L,均达标,出境球溪断面监测断面锑指标年均值为0.002477mg/L,均达标;娄底市坪口、新化水厂、晓云渡口等监测断面分别为0.0034mg/L、0.0035mg/L、0.0032 mg/L;资江流域(益阳段)各监测断面锑指标年均值为0.0026mg/L,均达标,同比2021年下降16%。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指导资江流域三市共同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坚持系统推进。统筹考虑区域遗留废渣治理、渣场渗滤液治理、矿井涌水收集处理、面源污染拦截治理等方面,多管齐下降低区域锑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推进娄底市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扎实推动解决区域矿涌水污染治理问题;二是加强帮扶指导。继续组织土壤处、水处、应急中心、环科院、监测中心等单位深入开展帮扶,及时发现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指导三市申报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等项目,开展应急处置、环境监测及企业执法监管等,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开展帮扶调研,共同推进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三是加强沟通对接。按照水土同治思路,积极争取中国环科院、规划院、土壤中心等国家技术单位支持,谋划一批废渣治理、矿涌水治理等污染源头治理项目,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沟通汇报,争取中央土壤、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4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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