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3-04926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5-1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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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肖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资江流域新邵龙山区域锑污染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我厅作为主办单位,对该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并与会办单位沟通对接,现结合会办单位的意见,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资江流域锑污染问题整治,今年初,建中副省长带队,赴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对接资江流域锑污染等重点问题整治。我厅将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作为重中之重,联合省发改委等5部门制定印发《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启动《湖南省地表水非饮用水源地锑环境质量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积极对接土壤中心等国家技术单位,邀请专家对我省开展锑污染整治项目申报指导。将其纳入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重点问题清单整治,定期调度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工作进展,督促指导资江流域各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和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全省矿涌水污染状况调查,邵阳市需治理的矿涌水达42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涉锑企业绿色升级改造。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我厅组织土壤处、水处、农村站、省监测中心、省环科院等单位成立帮扶组,重点对资江流域三市开展帮扶督导,督促指导邵阳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和问题整治。邵阳市多次就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整治实施方案,主要领导深入一线指挥,明确“集中力量攻坚点源、多措并举整治面源、绿色转型源头预防”的治理思路,持续实施资江流域涉锑污染防治。加强源头调查,编制了《资江流域邵阳段锑污染源调查报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新龙矿业积极实施废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开展孙水河上游小涟河锑污染治理和龙山河生态综合修复。推进矿井涌水收集处置,正在编制龙山矿涌水收集处置方案。强化排查和环境监测,密切关注断面监测数据,发现超常规指标及时排查溯源。
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近年来,我厅督促指导邵阳市申报并实施一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重点实施一批历史遗留废渣整治、矿涌水污染治理等涉锑污染整治项目,安排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6亿元。邵阳市先后完成了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综合整治工程和重金属废水治理项目、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废治理改造项目、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多金属矿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污染治理项目等一批重金属治理项目。督促新龙矿业对羊皮河、吴坑里两座尾矿库渗滤液处理厂提质改造,将龙山区域西北面矿区历史遗留11个矿洞矿涌水集中收集至2#工区矿涌水处,新建的一套 300吨 /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排入小涟河,同步清理矿洞沉积物及河道局部范围的沉渣。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推进污染溯源调查及成果应用。指导资江流域各市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矿区历史遗留固废排查等工作成果,重点对资江流域重点涉锑区域深入开展污染溯源调查,在建立重点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建立污染源清单,指导邵阳市利用资江流域邵阳段锑污染源调查成果,有序推进涉锑污染源治理。二是开展项目申报指导。继续组织土壤处、水处、应急中心、环科院、监测中心等单位深入开展帮扶,指导邵阳市申报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对排查出的污染源指导申报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按照“源头封堵减量、分类管控、末端治理”的思路,指导申报矿涌水污染治理项目,对入库项目在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考虑。三是推进涉锑企业升级改造。会同省工信厅推进涉锑企业绿色升级改造,鼓励采选矿企业采用自动化程度高的采选工艺,减少工艺用水量,提高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率。支持企业开展锑冶炼技术及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研究,协同攻克清洁低碳高效锑冶炼技术难关。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