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0号建议的主办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2-0300108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2-06-24 16:17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0号建议的主办答复意见

尊敬的谷本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点推进环洞庭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我厅作为主办单位,对该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对您所提关于重点推进环洞庭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1、关于“尽早出台《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实施的重点向环洞庭湖周边农村地区倾斜。”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生态振兴,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根据职能职责分工,坚持政策引领,强化顶层设计,扎实推进相关工作。2019年以来,我厅已组织编制发布《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1665-2019)、《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指导意见》、《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和《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考核暂行办法》,组织编制并将正式发布《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技术指南》,通过制定这些指导性文件,逐步构建完善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保障体系。

为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我厅结合国家“十四五”工作部署和湖南乡村实际及发展需求,牵头编制了《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在征求省直有关厅局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进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会签,近期将正式印发。根据《规划》中“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原则,“十四五”期间,优先开展环洞庭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到2025年,洞庭湖周边行政村基本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下一步将结合代表建议,尽快正式印发《规划》,并按照《规划》要求,以环境敏感区周边村庄、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考虑环洞庭湖区农村地区水环境治理需求,加强帮扶和指导。

2、关于把岳阳市华容县注滋口镇杨林所村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2年实施项目。”的建议。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我省坚持试点带动、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2020-2021年,共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9亿(其中涉农整合资金1.3亿),重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岳阳市华容县获批9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省本级重点支持完成190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3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在华容县、沅江市、新邵县、津市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经生态环境部初步认定,到2021年底,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成效居全国第10位,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正在组织岳阳市、常德市申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工作,摸底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金融贷款项目。

下一步,根据代表建议,将岳阳市华容县注滋口镇杨林所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为省生态环境厅“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项目,组织调研组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帮扶,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和村民治理积极性,积极协助该村研究治理措施,申报治理项目和相关资金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0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0号建议的主办答复意见

2640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