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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主办答复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2-0300108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2-06-2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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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主办答复意见

尊敬的李建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湘赣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厅作为主办单位,对该建议高度重视,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经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对您所提关于省、市、县都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后续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特别是省级层面,要从制度上予以保障。建议省级层面每年安排1-1.5亿元资金予以支持引导我市湘赣边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集体及村民自己出一部分资金或投工投劳。”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和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我省于2020年7月发布了《湖南省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湘赣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重点建设内容,提高湘赣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实施渌江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投资99800万元,完善醴陵市乡镇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我省坚持试点带动、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其中,2019年-2021年,醴陵市、攸县、茶陵县和炎陵县共获得中央和省级资金3500万余元,重点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158号)要求,我省正在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工作,摸底后将组织满足条件的、有意向的株洲市湘赣边区域县市区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金融贷款项目。

下一步,根据代表建议,将重点关注株洲市湘赣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投入支持。一是配合相关县市区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力争将申报项目纳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二是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为抓手,加大省级层面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引导市、县加大投入,帮助市、县完成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在内的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制定和出台有关激励政策,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争取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予以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0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主办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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