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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8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6001156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1-06-2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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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8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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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

对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88号建议的答复

张值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推进洞庭湖区饮用水水源由地下水向地表水过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洞庭湖区饮用水水源现状

截至目前,洞庭湖区共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894处(含县级及以上47处、千吨万人365处、乡镇级千人以上57处和农村千人以上425处),占全省23.3%。

近年来随着长江-洞庭湖江湖水文关系变化,湖庭湖区地表水系水量减少、流动性变差,加上湖区生产生活污染排放,水系水质总体变洞庭湖区属典型河流冲刷淤积平原,由于受地表污染影响,0-40米浅层地下水水质不佳受地质条件影响40米以下深层承压地下水中铁、锰含量超标严重。且历经长时间、大范围、高密度的开采,浅层地下水受表层与腐蚀层影响渗透至下,造成深层地下水氨氮、细菌总数超标,亦导致目前洞庭湖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以益阳市为例:2020年度,益阳市南县振兴水厂、南县三水厂和大通湖区中心城区水厂水源水质超标,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54.8%其中地表水达标率为97.56%,地下水达标率24.61%,水质超标因子主要为浑浊度、肉眼可见物、铁、锰、氨氮、色度、总粪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石油类

经调研论证,洞庭湖区地下水水系复杂,且铁锰属区域性本底值超标,难以通过环境整治实现达标,目前仅能采取更换水源或提升制水工艺确保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

二、前期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

2016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职责任务要求,强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截至目前,洞庭湖区共划定89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县级及以上47处、千吨万人365处、乡镇级千人以上57处和农村千人以上425处);二是全面开展水源突出环境问题整治。2017年完成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整治,2018年完成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整治,2019至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效促进了我省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向好;三是严格落实集中式水源水质监测。目前,我省已按《湖南省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基本实现了千吨万人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全覆盖,及时有效地掌握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四是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资金扶持力度。2018年,出台了《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财政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省级财政对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县级城市和千吨万人水源进行奖补,并将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方向。2018年以来,省级和中央累计支持洞庭湖区水源整治资金16500万元以上。

三、对有关建议的答复

)关于“部门配合、分工负责”的建议。为建立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我省相继出台《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70号),基本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具体而言,水利部门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和达标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住建部门负责城市供水厂建设及制水(农村供水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卫健部门负责未梢水水质监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效形成从水源地、水厂(供水工程)到水龙头全过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二)关于“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与整治”的建议。截至目前,我省环洞庭湖区共完成89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其中益阳市共划定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3个,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106个,乡镇级千人以上保护区17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149个年初,湖南省生态环境已下发《关于2021年度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1〕107号),年内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成新增市级备用、千吨万人和千人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做到应划尽划、不留死角;二是进一步核准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重点是批文、矢量图和现地三者实际对应情况),全面完成水源地基础信息核对及矢量数据落图工作,同步完成省级饮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和生态环境部水源地监管平台相关数据信息录入;三是在持续完善县级及以上水源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乡镇级千人以上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并同步完成新增县级及以上和千吨万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三)关于“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水质达标”的建议。一是持续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在持续强化资江流域锑污染治理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平原湖泊、水库污染治理,为地下水源地表水过渡奠定基础;二是加强地下水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整治、解决水源地及周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削减农业生活面源污染对水源水质影响,逐步提升地下水源水质达标率;三是针对区域性流域性水质本底值超标,且无法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水源,逐步推进水源地替换,协同水利部门充分利用大水源建设大水厂、铺设大管网,高效推动规模化水厂建设,以小型集中供水分散供水作有效补充,解决广大农村居安全饮水问题。加快建设长江三口引调水工程、南县“西线引水”工程和沅江市区域性集中供水工程等,实施洞庭湖区地下水铁锰超标地区由地表水源替代,并推动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供水。这项工作需加强与水利部门对接,争取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四是加强制、供水环节监管,确保居民用水安全。针对洞庭湖区地下水超标现状,对于暂时无法通过环境问题整治或替换实现水质达标的水源地,应加强制水和供水环节管理,确保末梢水(笼头水)水质达标。住建部门加强南县振兴水厂、三水厂和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等3处县级地下水供水厂制水工艺提升,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水利部门加快开展农村水厂提质改造和管网建设,逐步提升出厂水水质;卫健部门加强末梢水质监测,强化与水利、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查找原因,有效加以解决;五是相关市州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按照城乡融合发展要求,递次推进项目建设,推进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改造一批小型规模工程,更新一批老旧供水工程,通过联网、并网运行,彻底解决现行少部分水厂出厂水水质差,供水保证率不高,管理难度大的问题。

)关于“专项资金”的建议: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大洞庭湖区域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定、水质监测及环境整治方面资金投入。也将会同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帮扶指导力度,助推市州、县市区政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落实饮用水安全建设、管理与保护等工程建设经费和环境整治经费。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饮用水水源纳入生态补偿转移支付。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524



联系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水生态环境周天贤

联系电话:0731-8569807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益阳市人大常委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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