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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4004268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1-05-1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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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6号建议的答复

邓毅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置清塘铺镇采煤区历史遗留污染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清塘铺镇采煤区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纳入重要环境治理项目的建议

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对安化县清塘铺煤矿区采煤沉陷区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将其作为我省重点采煤沉陷区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近几年,省、市、县各级采取积极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至2020年12月中旬,清塘铺镇共建设居民安置房710余套,从根本上解决了采煤沉陷区人民住房安全问题;开展山水林田湖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完成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面积580多亩,新增耕地480多亩,种植水稻近200亩、玉米高粱等农作物400亩,并种植各类树木1.5万株,利用沟渠等种植花草200余亩。

二、关于加大对该区域治理资金投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建议

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安化县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历来重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职责调整,省财政相应设立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我省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及地质灾害治理工作。2019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关于下达2019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二指〔2019〕18号)下达安化县历史遗留石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采坑回填(利用废石堆和建筑垃圾),进行平整覆土复绿,建污水处理站,恢复其自然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方面,2020年省财政下达安化县和涟源市水污染防治资金4920万元,用于支持安化县和涟源市区域内河流以及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同时,为支持安化县开展石煤矿山环境问题治理,省财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中专门安排安化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补助3300万元,统筹用于中央交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治理。

针对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问题,2021年初,我厅已启动“湖南省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现状调查及评估”工作,完成立项并安排资金拟招标对全省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不同矿涌水污染类型提出技术路线以及经济合理的应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关闭煤矿区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的指导和支持推进矿涌水污染治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要求以及“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益阳市应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分类推进,按要求将关闭煤矿区污染防治纳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我厅将积极支持益阳市关闭煤矿区污染防治项目入库。同时,在年度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予以倾斜,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最后,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龚江巍

联系电话:0731- 85698049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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