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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0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400426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1-05-1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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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03号建议的答复

曾伯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已关闭煤矿废水治理的建议》收悉,此件由我会同自然资源厅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已关闭煤矿环境治理的建议

2013年以来,原环保部先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2016年,原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2019年4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废弃露天矿山进行综合整治。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4年,我省就关闭煤矿采矿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付和处置商业性煤炭探矿权资金补助制定相应的补助方案,娄底市自2019年以来相继出台《娄底市矿山废水调查报告》和《娄底市关闭煤矿矿井废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等5个技术文本,制定了《娄底市关闭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将79个需治理的关闭煤矿按就近原则合并规划实施47个治理项目,其中冷水江10个。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职责分工,继续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推进相关政策制定、标准研究等工作。

二、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推进矿区生态修复的建议

2018年以来,国家批复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其中五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共投资20亿元,主要治理修复包括娄底冷水江锑煤矿区在内的五大矿区的矿山地质灾害、水资源破坏、土地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及历史遗留污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经过两年多的修复,目前五大矿区主要历史遗留问题得到综合治理2020年12月30日,项目全面完成验收销号工作,标志着五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体工程完工

2016年起,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启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点项目,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列为一项重要内容2019年,冷水江锑煤矿区列入全国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其中冷水江市关闭煤矿矿井废水综合治理工程申请国家专项资金2548.79万元。

针对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问题,我厅于2021年初,已启动“湖南省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现状调查及评估”工作,完成立项并安排资金拟招标对全省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形成《湖南省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调查报告》,计划针对不同矿涌水污染类型提出技术路线以及经济合理的应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关闭煤矿区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的指导和支持,推进矿涌水污染治理,在年度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予以倾斜,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感谢您对省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3

联系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龚江巍

联系电话:0731- 85698049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娄底市人大常委会(1)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0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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