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7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9-63758
- 题裁分类: 日常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9-05-11 17:53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76号建议的答复
李建军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第1776号《关于依法加强对恶意环保投诉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厅主办。经研究,就您关注的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环保举报投诉工作基本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及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举报投诉工作,认真办理每一个举报件,充分发挥了举报投诉 “千里眼、风向标”作用,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目前,我省受理生态环境举报投诉的渠道有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和微信等;举报投诉平台主要有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均明确了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工作平台,受理并办理举报投诉件,确保渠道畅通。比如:2018年全省12369管理平台(含热线电话部分数据)共收到群众举报13028件,其中受理并办结8843件;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或部分属实的6848件,属实率77%,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有力的线索,解决了群众身边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
二、关于“对举报投诉属实要实行奖励,对举报投诉不实或恶意举报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建议。
(一)关于开展有奖举报
目前,全国有少数省、市开展了环保有奖举报工作,如河南省、河北省和北京市等,我省娄底市和浏阳市从2017年起也开始探索有奖举报工作。根据已开展的地区工作情况来看,环保有奖举报工作还存在财政资金申请、奖金发放环节管理及财务审计等问题。例如河南省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不得通过有奖举报让本人或亲友获利,因此监察部门对每批次奖金发放进行审核,要求经办人员进行说明;根据审计需要,每笔奖金必须留有举报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致使少数举报人有顾虑等等。对此,我们将及时梳理解决相关问题,适时推广有奖举报工作。
(二)关于举报投诉不实或者恶意举报要承担相应责任
目前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环发[2015]111号)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引导并答复举报人。如对群众反映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举报件,经调查核实不属实的,告知举报人所反映问题不属实,不予立案。为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对不同举报人在同一办理期,反映同一举报对象、同一环境污染要素的举报件,予以合并办理。对同一举报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反映同一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件,告知不予重复受理,并在办结答复意见时,明确告知举报人救济渠道,“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由于法律法规未赋予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恶意举报行为的权力,生态环境部门经查证发现举报投诉人涉嫌恶意举报行为(如同一举报事项,无实质补充内容,反复举报,严重干扰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或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或犯罪的),将提请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另外,如确因举报投诉人的不实举报和恶意举报造成被举报投诉对象名誉权等人身或财产权利受损的,被举报投诉对象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关于“实行举报投诉办理终结机制,对已经办结,且多次核查已完结的,告知投诉人后不再受理”的建议。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已办结并答复举报人的举报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通过救济渠道告知引导举报人如不服处理意见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举报件将按照复议或诉讼程序予以终结。对应该或者已进入法定救济渠道的举报件,举报人再次举报的告知不予受理。
四、关于“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广大的市民和企业认识到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增长遵纪守法的自觉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围绕我省环保重点工作,各级生态环保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有效增强了环保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一是加大环保法律宣传力度。结合《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环保法规的施行,开展普法活动。二是积极对接主流媒体,构建“两端”、“两网”、“两微”的宣传平台体系。与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新湖南、红网等主流媒体合作,建立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等宣传专栏和专题,拍摄《为了子孙后代》(洞庭湖治理记)、《一号重点工程》(湘江治理记), 推广环保微信公众号,打造省市县三级新媒体宣传矩阵,形成强大的生态环境宣传氛围。三是多形式普及环保知识。通过开展“六五”环境日活动,编印《环保知识ABC》和“10个严禁”海报,开放环保设施,环保志愿者活动等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督促企事业单位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了公众的法制观念、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湖南省环境与事故调查中心负责人 黄礼彬
联系电话:0731-85698063/85698084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