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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46685
  • 题裁分类: 日常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9-05-20 09:12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0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忠代表 

 您提出的第1030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农业农村厅,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下拨专项资金,集中治理,建立对相关人员的考核机制的问题 

 1.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均未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下步我们将在摸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底数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争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为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 

 2.关于考核评价机制方面。配合省委小康办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最具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纳入《湖南省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对市州的年度绩效考核,市州考核县市区,县市区考核乡镇,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考核体系,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二)关于做好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改变以前的不良行为习惯的问题  

 我们将结合《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任务部署和工作目标,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新闻媒体,立足农户实际,研究探索农村特点,因地因村制宜,积极拓宽激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机制和渠道,增强宣传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转变农村环保观念,提高农户环保意识,强化农户参与农村污水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充分转变农民观念,树立排污需要收费的理念的问题 

 结合我省农村人口多,分布广,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的实际,坚持试点示范,梯次推进的要求,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户经济承受能力和污水处理成本,积极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开展。 

 (四)关于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集中与分散“三结合”的建设模式,鼓励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工艺的问题 

 结合我省地形地貌和经济技术实际,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模式和工艺上,根据区位和经济条件差异,合理选择效果好、操作简单、运行稳定、管理方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的源头减量、尾水回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与生态相结合、治理与利用相结合的处理方式。 

 (五)关于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政府补贴,多措并举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问题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处理设施建设上,采取多措并举的措施,推动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途径,积极解决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量短缺的问题。强化政府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动员等方面的作用上积极探索研究,切实激发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带动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护。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作为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的重要举措,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推进,不断提升农村污水处理比例,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感谢您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20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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