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70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9-63750
- 题裁分类: 日常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9-05-13 17:37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70号建议的回复
潘胜强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70号《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六市人民政府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区域,以特护期为重点时段,强力推进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取得了一定成效。2018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上升了3.9个百分点,较2015年上升了7.5个百分点,PM2.5和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41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9%和9.6%,较2015年分别下降了24.1%和20.5%。然而,2019年1月,受不利气象条件、外源输入性污染叠加本地污染物积累影响,全省共发生4次重污染过程,涉及了全省所有市州,其中2次重污染过程持续时间长达4天,导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大幅下降,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48.8%,较上年同期减少16.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86µg/m3,较上年同期上升了32.3%;PM10平均浓度为100µg/m3,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2.4%;重污染天数为48天,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5天,较去年全年增加了9天。
我省为内陆省份,地势为三面环山,朝北开口,极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且冬春季(特护期)主导风向是西北风和正北风,位于污染传输通道下游,经常受汾渭平原和京津冀外来污染物共同影响,也是导致我省重污染天气的原因之一。“空气无边界,休戚同相关。”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紧密相连,仅靠任何一市的努力都不能解决整个区域的大气污染问题。在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同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让联防联控联治成为治霾的常态化工作,才能更好的治理区域性、复合型的大气污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期待。
二、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2018年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后期又相继出台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特护期实施方案》和《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单位的环保责任和任务,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措施,发改、经信、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共同参与生态环境工作,改变了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管理,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和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2、加强会商。建立和完善了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日常期间我厅内部每月一会商,长株潭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特护期期间由省生环委会办公室组织长株潭三市和省直相关部门每月召开会商会议,通报长株潭三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提出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协调解决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3、统一标准。省政府批准印发了《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在整个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区域和火电、钢铁、焦化、水泥、有色冶炼等重点行业统一执行严于普通排放标准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区域内“一把尺子”管理,减少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绿色福利。
4、强化督查。近年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我厅每年组织长株潭三市开展了“长株潭蓝天利剑”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出台了《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督察方案》,建立了省、市和重点县(市、区)三级综合督察和专项督察机制,特护期协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省直部门对长株潭三市开展联合督察;同时,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省级环保督察重要内容,保持了执法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5、通力合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同心协力,各出奇招,长沙市成立了湖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衡华同志为组长的高规格的“长沙市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了三年行动计划及12个专项方案,采取“六控十严禁”控源与减排措施,力争削减本地污染源;同时,入户上门强化宣传,号召市民积极参与,杜绝污染环境行为。株洲市与长沙、湘潭分别签订了《长沙市、株洲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和《株洲、湘潭跨界污染应急联防联控协助框架协议》,加强了三市之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湘潭市委托南开大学开展PM2.5源解析,并针对长株潭区域污染物排放大户,实施华菱湘钢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常德市出台实施了《常德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外来输入性污染,全面管控内源,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减少了内源污染负荷叠加,缩短了重污染持续时间。益阳、岳阳两市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6、积极汇报。积极主动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和汇报,强力呼吁国家探索建立跨区域大气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保障不同区域都能实现公平、和谐、良性发展;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考核办法,探索剔除下风向城市外源性输入影响,更加客观、科学地评估和反映各地大气污染治理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2019年,我厅将加快大气超级站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省级1台、长沙市1台超级站建设,同时,督促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6市完成组分站建设,“强哨兵,明耳目”,为区域联防联控提供更有力支撑;完成全省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决策的科学化、定量化;推动PM2.5和臭氧来源解析工作,提高污染来源与成因分析精细化水平;在源清单编制的基础上,完成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编制,明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时间表、路线图、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2、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区域应急联动相关机制和程序,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应急减排清单,明确错峰生产计划表,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加强环保、气象部门和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会商研判,联合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推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升级,将城市预报扩展到3天,趋势预报扩展到7天。推进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质量信息发布,实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监督执法、效果评估、舆情分析、专家会商等功能集成,为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开展省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8年,湘鄂赣三省将“共同建立跨界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合作”纳入了三省协商合作事项。今年,我省将利用担任省际协商合作轮值省份的契机,协商湖北省共同向生态环境部争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研攻关,培养大气污染防治高精尖人才,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库,为长江中游地区联合治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并加强省级层面重污染天气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治,最大限度“削峰降速”,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常提宝贵意见,共建湖南碧水蓝天。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联系电话:0731-8569808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