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新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8-27645
- 题裁分类: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8-09-08 00:00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新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7号建议的答复
张剑辉代表:
您提出的第1387号建议《关于支持解决原益阳锑品冶炼厂及原益阳石煤发电综合利用试验厂环境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益阳市人民政府,在与您进行多次交流之后,现就您的建议重新答复如下:
原益阳锑品冶炼厂和原益阳石煤发电综合利用试验厂的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对资江流域水质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开展治理修复工作刻不容缓。近年来当地政府针对这两个老厂的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工作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我厅对此也非常重视,去年底经厅务会专门研究,向已纳入2018年省级土壤治理A类项目库的益阳市原锑品冶炼厂遗留含重金属废渣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下达了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第二批)资金1320万元,而按照财政部下达指标的文件要求,给整个益阳市安排的资金额度为1800万;今年初我厅经认真审查,又已将原益阳石煤发电综合利用试验厂历史遗留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列入了2018年省级土壤治理A类项目库。
下一步,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原益阳锑品冶炼厂和原益阳石煤发电综合利用试验厂的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工作,针对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厅提出以下几条解决问题的思路供您参考:
一、近年来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对我省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投入力度有所加大,但由于我省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点多面广,加之我省财力有限,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仍然十分有限,只能分批次、分地区、循序渐进的支持。据了解,原益阳锑品冶炼厂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的技术方案已改为原址处置,所需总投资有所减少,鉴于该项目前期已获得1320万资金,建议当地政府尽快补充完善各项工程手续,争取项目尽早开工。
二、原益阳石煤发电综合利用试验厂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已纳入A类项目库,下一步获得资金支持的机会很大。按照我省已确定的因素法资金分配原则,我厅将支持益阳市重点考虑将该项目纳入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土壤污染治理专项金分配方案中。
三、我厅将继续建议省政府和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原益阳锑品冶炼厂和原益阳石煤发电综合利用试验厂的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结合我省今年开展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厅拟加大督查的力度,督促当地政府抓紧推进这两个治理项目的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