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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94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7-84325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7-08-15 11:13
  • 名称: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947号建议的答复

杨学宁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水府庙库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综合省旅游局、省农委、省编办、省林业厅、湘潭市人民政府等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水府庙水库集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旅游等功能于一体,具有重要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在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水府庙库区建设,保护好水府庙库区生态环境,对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动全省生态强省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水府庙水库建设和保护,不断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关情况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1、加快推进区域建设和保护。一是推动水府庙水库纳入国家良好湖库保护统筹范围。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加强指导协调,加大与财政部、环保部的汇报衔接,2012年,水府庙水库纳入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截止目前,中央专项资金已累计支持2.35亿元,共实施水府庙水库生态安全评估、饮用水源规范化整治、污染源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大类,63个整治项目,加快推进了区域生态环境整治。二是积极推行湘江流域水质、水量生态补偿。2014年,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出台《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明确要求遵循“按绩效奖罚”的原则,对湘江流域跨市、县断面进行水质、水量目标考核奖罚,水府庙水库流域的娄底市、双峰县、湘乡市均在考核范围内,有效推动了地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积极落实水库退养补助政策。我省出台了《全省部分大型水库养殖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退出的网箱、围栏养殖户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补。省财政计划投入1亿多元支持包括水府庙水库在内的10座大型水库退养工作。四是不断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益林补偿问题。自2013年起,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已连续5年对公益林补偿进行了提标。2016年,我省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国有部分补偿13元/亩•年,集体和个人部分补偿17元/亩,分别比2012年提高8元/亩、7元/亩。2017年省财政对国有的省级公益林又再次提高补偿2元/亩,使之达到15元/亩,中央财政也计划对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提高补偿2元/亩。水府庙库区范围内,林权权利人自愿纳入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公益林已经全部纳入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并给予了补助。

2、逐步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出台并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同时,强化生态环保硬约束,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大幅度增加生态环保在省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考核奖惩,统筹推进了跨流域间上下游、左右岸同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我省实际,今年2月17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并明确了省级河长名单、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和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实施意见要求以“水系完整、河流畅通、水量保障、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为目标,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河长制的建立对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将发挥有效作用。

湘潭市为切实加强对水府庙库区的管理,设置了湘乡市湖南水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为湘乡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并明确了相关的机构编制事项。在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区的大背景下,2011年规划设立了湘潭水府示范区(涵盖湘乡市棋梓镇、毛田镇和一个国有渔场),成立了水府示范区筹备委员会作为临时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区域内的管理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统筹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试行了联合执法机制;在土地利用、项目立项审批等方面,由湘乡市统筹安排,相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抓紧健全同库同策机制,湘潭市与娄底市联合建立了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定期会商两市关于水府庙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宜,形成了共同管理、互相监督的管理模式。

3、促进旅游业发展。2014年,湘潭水府旅游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区。 2016年省政府批复的《湖南省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规定水府庙被列为我省“十三五”期间重点打造的十个水上旅游度假区之一。水府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被纳入该规划的重点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了游客接待中心、环湖游步道、自行车道及旅游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省旅发委多次对水府旅游区等级景区及旅游度假区建设进行指导,并在资金安排方面予以了一定支持。水府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成为省、市重点项目,当地已聘请相关单位正在进行含车行、骑行、步行为一体的环湖旅游公路的规划设计。积极推动水府庙打造国家级旅游休闲度假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省旅发委已将湘潭水府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项目向省发改委申报2017年省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并将库区的“韶湖汽车度假营地”列入2016年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项目。

二、有关建议情况的回复

1、加强立法保护

我省湖泊水库众多,为保护好这些珍贵的生态资源,须从根本上解决好类似水府庙水库保护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跨行政区域湖泊水库上下游、左右岸的统筹规划、协调保护。我厅将向省政府建议提请省人大启动我省湖泊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强化法制的引领和保障。

2、加大库区保护和建设力度

一是完善交通配套设施建设。G354、S328韶山经月山至水府庙公路已进入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因前期路线方案几经调整,经省交通厅同意,该项目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实施建设。该线路里程长(53公里),投融资压力大,目前项目拟分为四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5.981公里(含水府庙大桥、蛇潭大桥)已于2016年初开工建设,预计最快2017年底建成通车。二期工程为棋梓至娄底界,共16.599公里,目前正在进行融资招商资格预审,计划2017年6月底开工建设。三期工程翻江镇至棋梓段拟于2018年初开工建设。四期工程韶山至月山段目前原有道路状况尚可,建设暂未提上议程。

湘潭、娄底两市明确了合作开发建设环水府庙库区旅游公路有关事宜。目前,娄底市已将环库区公路一段娄底栗家塘至鱼蛉公路已进入省“十三五”干线公路建设规划。该项目前期工作具体由娄底市负责,湘潭市协助。两市交通部门已多次深入对接,建立了工作联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的联络与协调。目前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16年底由娄底、湘潭两市联合报省交通厅进行行业审查。同时,当地已计划申报将湘乡市范围内环库区公路建设项目调整进入省“十三五”干线公路规划。

二是搞好旅游发展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5〕28号)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湘潭市正在编制多规合一的《湘潭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明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一个核心区(大韶山旅游区)、三大板块(湘乡市旅游发展组团、湘潭县旅游发展组团、湘潭市城区旅游发展组团)、两条精品线路(毛泽东成长之路、湖湘文化之旅)思路,打造全市全域旅游格局。

水府庙库区作为湘潭市全域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开发工作持续有力推进。在规划定位上,省旅发委明确要求水府示范区要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也多次召开水府旅游开发创意论证会,目前正在优化和提升水府旅游总体规划。在完善空间布局上,全市以“三山两水一湾一园”(韶山、昭山、隐山;水府旅游区、湘江旅游带;窑湾文化旅游街区;盘龙大观园)为重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在旅游发展组团上,湘乡市以“一山一水两镇”(大东山旅游区、水府旅游区、壶天镇、棋梓镇)为重点,发展红色旅游、休闲旅游。在旅游线路开发上,水府旅游区纳入到湘潭市休闲度假精品游线(昭山景区—盘龙大观园—万楼—碧泉湖—窑湾文化旅游街区—韶山银河旅游区—茅浒水乡旅游区—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水府旅游区)中。在旅游项目包装上,水府旅游区纳入到全市100个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和招商项目中。同时推动旅游与农业融合,突出构建环水府庙韶山银河蓝色休闲旅游农业板块。此外,湘潭市一直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推进水府旅游区建设、积极推进水府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积极推进湘乡市棋梓镇省级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建议景区根据《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做好项目包装和资金申报工作,省旅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三是抓好移民退网上岸工作。水府庙库区棋梓、毛田两镇共有库区村和移民重点安置村34个,移民人口24719人。2016年以来,随着库区网箱养殖退出工作强力推进,涉及库区村17个,共有900多户4000余移民将全部退出水面养殖。库区移民失去赖以生存的主要创收来源,部分移民家庭甚至会出现返贫现象。对此,湘潭市已有针对性制定具体帮扶措施: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十三五”移民后扶规划总投资36.9亿元,全面实施水库移民脱贫解困工程、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和移民增收计划。二是实施专项扶持。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湘乡市移民局制定了网箱、拦网退出涉及村专项扶持规划,着重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移民搬迁安置等方面,规划项目270余个,共计资金2400余万元,优化库区基础设施,扶持发展转型产业,引导带动库区移民开辟新的增收渠道,确保退水上岸移民收入不下降。三是开展重点帮扶。2017年,湘潭市移民部门为全市争取避险解困试点任务1110户、3465人,共计6900余万元。市、县两级充分利用这一契机,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对居住沿库山上的移民和建档立卡特困移民实施库区移民避险解困工程,集中妥善安置,解决住有所居的后顾之忧。

四是推进生态补偿工作。为推动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省林业厅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与宣传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如组织开展了相关课题研究,出版了专著《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价值评估》;参与了国务院组织的调研,向有关部委提交了《湖南省洞庭湖区湿地生态补偿调研报告》;从2013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湿地生态效益价值评估,并发布“湿地资源与生态效益年度报告”。特别是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省林业厅厅长邓三龙向大会提出《关于逐步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建议》,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和国家决策层面的高度重视。从2014年开始,国家启动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但目前仅限于国际重要湿地范围内,中央财政已投入洞庭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达8000万元,对为洞庭湖湿地保护做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进行适当补偿,为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部署,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省级层面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水府庙湿地保护,省林业厅将积极争取在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全面推开和开展省级层面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时,优先将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纳入试点范围。

3、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近年来,对于“两型”示范区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问题,各方面均有反映。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9月,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配合,就理顺长株潭“两型”示范区“五区十八片”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有关问题形成了共识,并报请省政府进行了审定。“两型”示范区是一个规划区域概念,主要承担在特定方面进行改革试验的任务,并非行政区域,也不同于以发展实体经济为主的产业园区等特定经济功能区。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两型”示范片区的建设管理应当归位于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以避免行政区域碎片化,保持政令畅通。去年,与水府示范区类似的云龙示范区已整合并入株洲经济开发区。今后,机构编制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两型”示范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与其他产业园区整合设置、建设管理职能归位属地政府等方式,进一步理顺包括水府示范区在内的管理体制、机制等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和水府庙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2日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94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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