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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38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7-84316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7-05-0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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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389号建议的答复

曾庆彬代表:

您提出的第1389号建议《关于尽快启动安化县19个历史遗留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与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会商,现就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安化县既是我省的有色金属大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工农业生产对该区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尽早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保护和开发利用好当地生态资源,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近年来始终把做好安化县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重中之重,在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了重点支持。

益阳桃江安化涉砷锑地区(包括桃江县、安化县)是全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之一,2015年,经竞争性评审,纳入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示范资金支持范围。2015-2016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共安排安化县相关专项资金4180万元,共实施东坪镇木子含镉石煤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环境治理、大福镇福欣村蔡家坳石煤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东坪镇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在内的11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并入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截至目前,省级及以上财政累计安排安化县土壤污染专项资金2422万元,其中:清塘铺镇廖家坪废弃尾矿重金属污染防治2100万元,清塘铺镇锹溪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322万元。

此外,在矿山生态修复方面,安化县还实施了清塘煤矿“矿山复绿”示范工程项目;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2015年以来,共安排安化县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个、资金982.8万元;安排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资金2250万元,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450户;安排切块资金900万元,实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治理及能力建设工程,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年初我厅已编制完成《湖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规划对安化县进行了重点项目布设,拟尽快报省政府批准。您所提到的安化县19个历史遗留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可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安化县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申报,我厅将配合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积极予以支持。同时,我厅还将配合省国土资源厅按照《湖南省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当地政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安化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监督!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2日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38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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