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7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6-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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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6-05-2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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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76号建议的答复
叶明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部门联动加大力度治理大气污染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我厅主办,省发改委、交通厅、经信委、住建厅会办,经认真研究,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 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思路
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中央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雾霾天气多发频发,既是环境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发展下去也必然是重大政治问题”。为满足人民群众看到蓝天白云,呼吸上新鲜空气的强烈期待,国家出台了系列有力政策,大气污染防治决心之坚、措施之硬、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雾霾防治进行深入研究,从源头加强治理,今年陈向群常务副省长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治理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 为控制秋冬季节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省政府出台了《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期出台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进一步明确了近两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
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为:围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提高环境容量为主线,以整治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措施为保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形成“政府统领、地方负责、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长效防治机制,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分级、分类、分区、分期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治理目标为: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努力,到2017年,确保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方面,抓好工业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工业行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治理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另一方面,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空间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消纳和扩散的空间格局。
二、关于“调研污染来源,提供科学依据”的建议
目前,我省以长株潭城市群为研究对象,利用各类统计数据和现场调查实测数据,全面核算了各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包括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移动源、溶剂使用源、农业源、扬尘源、生物质燃烧源、存储运输源、废弃物处理源、其他排放源等十个源类,涵盖SO2、NOx、PM10、PM2.5、VOCs、NH3等多种污染物的长株潭区域大气污染物,建立了大气污染源动态管理平台。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工作基础。下一步,污染源清单调查研究工作将推及至其他市州。
三、关于“调整能源结构,压缩煤炭消耗量”的建议
我省煤炭消耗量现状:湖南少煤无油无气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省属于能源调入省份之一。与全国一样,煤炭在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我省约60%的发电量来源于燃煤火电,太阳能、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尚处于初级阶段,替代能源发展缓慢,尽管水电比重大,但传统化石能源消费的支柱地位近期不可动摇。到2015年底,我省境内火电装机容量已达2186.69万千瓦。2015年我省火电发电量709.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18%,占全省总发电量的59.79%。2015年全省消耗电煤约2800万吨,同比减少16.6%。因此,在当前经济增速回落和环保排放压力进一步增大的情况下,我省煤炭消耗需求量已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主要工作举措:一是在重点领域实施电能替代。以我省钢铁有色、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各市州结合本地产业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目标的情况,在有色金属冶炼、铸锻造等领域推广应用节能型中频炉,淘汰燃煤(油)冲天炉;在陶瓷建材、水泥制造、建材制品等领域推广使用电窑炉,淘汰煤窑炉;在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医疗卫生等领域推广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在餐饮行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居民家庭,推广使用电炊具;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广农副产品电加工、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减少散烧煤。最终实现电能替代,逐步减少我省能源消耗中煤炭的消耗量。二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其中重点发展风电。2016年预计在2015年风电装机增长90%的情况下,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势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近200万千瓦。通过推进充电站建设,结合我省正在大力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工作,促进新能源电力在电动汽车的广泛使用,逐步实现新能源需求新增部分由风电等新能源承担,达到减少使用煤电等化石能源的目的。
四、关于“加强建设施工项目管理,减少扬尘污染”的建议
关于建筑扬尘防治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抓安全文明施工投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要求,在工程开工前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比例将安全文明费支付到专用账户,确保费用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投入到位,为文明施工作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2.抓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渣土管理、扬尘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分和综合评价。
3.抓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2010〕14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文件要求,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等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减少扬尘污染。各市州也出台了强化文明施工、控制扬尘污染的有关政策措施。如长沙市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控制扬尘污染及加强渣土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长沙市工程建设文明施工通用标准的通知》等,进一步细化了建筑扬尘防治的措施要求。
(二)大力推动绿色施工
1.大力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为保证工程质量,改善城市环境,减少扬尘污染,我省大力实施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目前全省已有395家资质齐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基本覆盖全省城镇规划区范围,长株潭城镇规划区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率近100%。
2.积极推广新型模板体系。将原来在国外和沿海发达地区使用的铝合金模板引入我省,这种新型模板具有高效、低碳、节能、节材和环保的优点,并能够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垃圾排放。目前,全省14个市州都在积极推行铝合金模板。
3.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稳妥的扶持和引导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装配式建筑的现场监管,大力支持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目前已公布了一批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基地。远大住工和远大可建两家知名企业在建筑工业化的探索上也取得突破,在工艺上实现了建筑的工厂生产、现场拼装,施工现场基本不产生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
(三)强化层级督查考核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建〔2013〕24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标准和工作要求,将各市州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我厅对各地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点内容,组织专项检查或不定期明查暗访、抽查,并将检查发现的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和项目在全省通报,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的查处力度。从近年来督查情况来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关于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策依据。我省已启动《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并形成初稿,预计今年可出台。该条例将对道路的清扫保洁、市容市貌的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理顺我省范围内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规范和明确清扫保洁维护作业、城市园林绿化及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标准,为行业自律、社会参与提供法律保障,整合各部门之间现有资源力量,形成合力,并将为我省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加大资金投入。2009年,我省设立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共计3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引导和鼓励各地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设备购买投入,提高机械化作业率。截止2015年底,已带动全省6.25亿元的设备资金投入。据统计,我省当前道路保洁总面积30527.23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面积15048.55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为49.3%。2015年,全省已采购道路清扫保洁设备1968台,投入资金约2.25亿元。
(三)建立考核机制。自2010开始执行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在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方面要求各地围绕“道路清扫见底色,路沿石保洁见灰色,绿化设施保洁见本色”的基本原则,细化作业标准和调整作业方式。各地根据不同时段、不同道路、不同季节总结出常态清扫、机动补强、人机互动等20多种应对举措,并协调环卫、市政、绿化交叉作业维护模式,减少了交叉污染。我厅根据考核结果对全省各市州进行情况通报,总结优秀经验和做法,在相关会议上进行宣传推广。
(四)加强行业指导。以各地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卫和创园为契机,指导各地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鼓励各地在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时,积极借助数字化城管平台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清扫保洁作业。
五、关于“控制城市汽车尾气排放,鼓励绿色出行”的建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目前,全省机动车保有量激增至1000多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已达到500多万辆。针对控制汽车尾气排放工作主要如下:
(一)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根据国家要求和全省工作部署,去年我省淘汰黄标车12万多辆。今年预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3万辆。到2017年,逐步淘汰全省的黄标车。
(二)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技术标准,控制燃油标准。2014年起,我省已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汽油。在国四标准车用柴油供应方面,一方面,我省积极推进长岭炼油厂的升级改造,企业已具备生产国四标准车用柴油的能力,另外一方面,我省积极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的沟通,中石化总部已从2015年1月1日起每月供应我省10万吨国四车用柴油配置资源。为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7月1日0时起,全省所有加油站必须销售国Ⅳ标准的车用柴油。在全省范围持续开展车用柴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成品油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油品质量违法行为,对国IV车用柴油没有按期升级置换、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对采取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规产品冒称合规产品等手段销售车用柴油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依法从严查处。
(三)开通地铁线,鼓励绿色公交出行。从2012年起,我省将公交优先有关指标纳入省对市州政府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促进各市州政府加快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同时,我们以长沙市和株洲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为抓手,努力发展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吸引私家车出行转到优质公共交通上来,提高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长沙和株洲“公交都市”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长沙市已启动万家丽路BRT快速公交系统建设,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已于去年4月底开通,至今运营情况正常,解决了居民乘车难问题以及减少大气环境污染。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政府倡导、建设示范区等多种形式,营造低碳绿色出行的社会氛围。
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方面,从2014年开始,将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列入了园林城市、园林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考核标准。2016年,我省下发进一步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通知,指导各地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市道路管理执法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机动车违规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行为的查处力度。从2007年开始,我厅积极组织全省各地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截至2015年度,我省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的市县达24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无车日活动对我省推动由私家车出行向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等出行方式转变起到积极引领带动作用。
六、关于“提升清洁化生产能力,减少工业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的建议
按照工信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我省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明确在有色、钢铁、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推广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确保到2017年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方案明确了具体项目。在清洁生产审核方面,从2009年以来,我省每年均公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2015年,300余家企业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其中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已基本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部分企业已开展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
全省以长株潭试验区和湘江流域为重点区域,积极落实《湘江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组织推进“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工程”, “十二五”期间共支持617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了1900余项中高费方案,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降低末端治理的难度和压力。为引导工业绿色发展,省经信委还分片区举办湖南省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讲堂,会同省直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2015年湖南工业绿色发展对接会”。此外,全省积极组织企业申请工信部资金和政策支持,积极推荐湘潭高新区、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益阳高新区成功入选首批55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推荐中联重科、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湖南熙可食品入选国家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推荐宇腾有色和明星麻业获批工信部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荐金贵银业等7家企业获得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4620万元,去年还推荐桂阳银星有色冶炼有限公司获得国家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75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仅2015年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136家工业企业,共实施中高费方案392项,实现节能2.15万吨标准煤,节水88.24万吨,削减二氧化硫358.9吨、氮氧化物222.5吨、工业粉尘682吨。
七、关于“加强城市绿色规划,为城市减轻减霾影响”的建设
一是督促各地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时,明确各类公共绿地的用地规模及布局,并单独编制绿地系统规划,进一步细化总规要求,有效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二是落实城市公共绿地规划控制指标。督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绿地布局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细化。三是严格建设项目绿化标准。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流程和依据,在审批规划方案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管理规定要求,确保规划方案绿地率等技术指标符合控规规定,并在规划验收环节加强监管,督促各级对绿地率不达标的项目不得进行规划验收。
最后,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 石竹
联系电话:0731—85698079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