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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5-8279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5-11-17 16:18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将张家界市纳入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整市推进的建议》答复摘要: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重点扶持张家界市完善生态创建的资金保障机制。张家界两县两区都已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每年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已经较大,2014年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张家界市2.8519亿元(慈利县9694万元、桑植县9191万元、武陵源区2875万元、永定区6759万元),国家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还在增加。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补偿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省里只负责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监管。国家生态转移支付经费,主要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根据情况制定,省里没有统一标准。

二、加大资金和项目的倾斜,将张家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全省整体推进的试点示范。前几年,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不断探索中前进,综合整治采取了四种方式:一是率先启动。2007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行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保“四洁工程”。二是试点探索。2008年至2009年间,在“以奖促治”政策支持下,试点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6个,投入专项资金1.65亿元,整治村庄92个,受益人口41万人,有效解决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为我省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积累了经验。三是连片示范。2010年至2012年间,作为全国首批8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试点省”,投入专项资金约15亿元,在全省106个示范片的1261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受益人口256.7万,涌现出了长沙市、攸县等一批全国示范典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成为湖南省又一块响亮的“名片”。四是整县推进。2013年开始,我们根据前几年试点示范经验,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从“片”为单元的连片整治转变为以“县”为主的整县推进,通过竞争立项已确定了长沙县等18个县(市、区)为整县推进县(市、区)、湘西自治州整州推进7个县(龙山县、泸溪县、永顺县、古丈县、保靖县、花垣县、凤凰县)、郴州东江湖流域3个县市(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和长株潭绿心地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8个试点县(市、区)及长株潭绿心地区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资金筹措力度、制度建设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我省的做法得到了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从今年开始,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整省推进的方式进行,4月份国家确定我省为试点省,并安排经费4亿元,为搞好这项工作,我们采取方法是:1、报备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农村环境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别报送省环保厅、省财政厅。2、县自主整治。报备实施方案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主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市州指导督促,省环保厅、省财政厅不定期抽查。3、市州预评估。整治期满后,按报备的实施方案,市(州)人民政府组织对实施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预评估,预评估达标的向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推荐验收。预评估不达标的,提出指导意见,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待达标后再行推荐验收。4、省终期验收。根据市(州)推荐,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组织终期验收,通过验收的县(市、区)给予奖补。未通过验收的,延后再申请验收。奖补的经额根据县市区农村人口多少和区域面积大小及行政村数量确定。请贵市统筹协调,将所属市县区按先后逐年推荐进入全省以奖代补的范围,从而达到整市推进整治的目的。

2015年4月30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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