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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5-8279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5-11-17 16:15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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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张家界市慈利县国太桥乡砷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答复摘要:

一、石门雄磺矿区位于我省常德市石门和张家界市慈利两县交界处,是亚洲最大的单砷矿区,涉及石门县白云乡三个村和慈利县国太桥乡三个村,矿区具有1500多年的开采历史。长期的采选、冶炼等生产向周边环境排放了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虽采选、冶炼企业目前已停止生产,但遗留的环境问题仍然较为严重,治理任务十分繁重。

二、关于将慈利县国太桥乡3个村的砷污染整治列入石门县申报的砷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议。一是推动解决受雄黄矿地区采选、冶炼和遗留废渣污染影响的慈利县国太桥乡等乡镇饮水困难问题。省环保厅2011年支持资金300万元(结合水利部门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开展了“慈利县砷污染影响区域安全饮用水项目”,实施了临矿村、星明村、广口村安全饮水工程,总供水规模为295m3/d,解决了三个村1825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对于仍然存在饮水困难的区域,建议市、县政府根据职能分工及相关资金渠道,积极向水利部门申报相关专项资金解决饮水困难问题。二是环保、国土等部门积极推进雄黄矿区域污染治理。省环保厅在支持完成石门雄黄矿含砷废渣处理与处置工程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基础上,针对慈利县境内遗留含砷废渣问题,2014年专门安排了重金属治理专项资金1373万元,启动“常德市石门雄黄矿区含砷渣综合治理工程”,考虑到含砷废渣属于危险废物,不宜过多建设填埋场,通过协调,拟将慈利县境内的含砷废渣清理转运至石门县境内的废渣填埋场统一安全填埋。并将矿井溢流水收集输送至石门境内的废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省国土厅已安排资金建设了含砷废渣填埋场一座,集中处置了20万吨含砷废渣,并对黄水溪进行了护坡整治。三是推进遗留污染问题治理。今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环保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38号)要求,将“张家界慈利县镍钼矿开采区”、“常德石门县雄黄矿地区”上报环保部、财政部进行竞争立项。且在常德市编制的《常德石门县雄黄矿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中,已明确要求常德市将慈利县国太桥乡等砷污染地区污染整治纳入治理范围。四是对于后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我们将督促当地政府做好相关调查工作,摸清污染家底,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我们将根据有关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区域污染整治工作。

三、关于“解决294亩土地的回归工作,解决失地农民的吃饭问题和就业问题”的建议。湖南雄黄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雄公司)于2001年5月依法宣告破产。针对该公司在慈利县境内约294亩国有划拨土地问题,时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匡彦博2003年10月15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议定将原湘雄公司在慈利县境内的约294亩国有划拨土地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到石门县,由常德市人民政府给予慈利县一定的经济补偿。2005年2月,常德市人民政府、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石门县人民政府、慈利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关于原湖南雄黄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有关国有划拨土地涉及慈利县、石门县行政区划变更及补偿问题协议书》,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慈利县境内矿区约294亩国有划拨土地及相应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到石门县。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一次性补偿慈利县人民政府国有划拨土地及相应行政区划调整变更费100万元。另,考虑到慈利县人民政府历年支持湘雄公司发展,土地年租金多年未足额缴纳的实际,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一次性补偿原湘雄公司欠缴的国有土地年租金15.5万元给慈利县人民政府。此外,该协议还就原湘雄公司周边村民因砷中毒给予住院医疗补助费、周边村民生活用水补贴、采空区村民危房搬迁补贴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关于“加强村民健康检查和排砷工作、统一协调常德市、张家界市两市政府共同组织做好砷污染区的污染整治工作,解决民生问题的建议”。一是将协助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村民健康检查和排砷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支持。二是将积极支持并加快推进含砷废渣治理与处置工程,对含砷废渣、污泥和废水进行安全处置,控制砷污染的扩散蔓延。三是协调张家界市、常德市两市政府,做好相关前期工作,把握国家将出台的“土壤防治行动计划”,争取尽快实施雄黄矿污染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2015年5月26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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