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9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5-8279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5-11-17 16:14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9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尽快将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纳入省级政府公共产品服务体系的建议》答复摘要:
一、跨县、市的河流断面水质的在线监测系统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技术保障手段,多年来受到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推动我省环境监测工作,省财政已将环境监测服务体系纳入支持范围,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从2009年起,财政每年安排中央和省环境监测、监察、在线监控、应急能力建设资金超过5000万元;运营补助资金3000万元以上,其中20个湘资沅澧市州交界水质自动站运营经费为500万元。2014年,省厅制定下发了《湖南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6年)》,正式启动新一轮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将跨县、市的河流断面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安装和营运纳入建设范围,省财政将继续支持我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并做好监测运营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工作。
为保证全省在线监控系统稳定运行,保障数据的独立、公正及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我省20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381家518台套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均采用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全省实行分区运营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共有5家运营公司参与运营工作;国家从2015年开始已经试点开展对国控空气自动站直接管理的模式,委托第三方运营,加强数据质量监督与管理。
二、涉重金属等敏感企业的在线监控设备
我省企业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管理是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分级管理,其中82家84台套涉重金属等重点敏感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建设管理纳入了省级环保部门管理体系;到目前为止,省级监控中心和14个市级监控中心已顺利完成建设,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础信息和监测数据在市、省、部三级平台的正常传输和交换。为保证全省在线监控系统数据的独立、公正及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按照国家环保部相关规定,我省依据省内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出台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监控系统建设与第三方运营暂行管理细则、第三方运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自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省进一步督促市州逐步采用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不断完善运营考核办法,重点对运维能力、运维质量进行考核,以考核为手段,推动各项运营管理措施的落实。通过量化的运营考核,促使运营公司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运营程序,从而提升运营和服务质量,确保在线监控系统连续、稳定运行,以保障监测数据不因利益驱使而导致失真。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