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430S00029/2018-63895
- 题裁分类: 日常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8-02-23 00:00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主题词:信息公开
- 名称: 湖南省环保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公布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南省环保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编:410014,电话:0731-85698006)。
一、概述
2017年,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在以厅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由一名厅分管领导负责,厅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抓落实。我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5月份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部署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分解,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并在厅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厅门户网站全面公开、集中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完成政务信息资源梳理整合共享,以及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融合,汇总并向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提交厅系统政务信息资源191条,17个政务信息系统的自查表,顺利完成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逐项录入“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并统一发布。三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我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日报形式发布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情况;以周报形式发布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以月报形式发布全省重要流域主要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报告;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受理、审批结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公开排污费的征收和稽查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涉企收费及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三)优化公开平台,提高公开效能。一是开通“湖南环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我省环境信息。二是扎实做好厅门户网站改版并完成与省政府网站集群整合的工作。根据重点突出、业务整合、栏目优化的原则,重新规划厅网站结构布局、栏目设置、页面风格,11月15日厅门户网站整合上线。目前网站累计浏览量超过460万人次。全年网站发布政务信息7000余条,环境电子期刊15篇、环保视频6个。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在厅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32批、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已结案件10批、各类情况通报共计87件,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73条,工作简报发布10期,转发相关媒体报道信息157条。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通过湖南日报、红网、湖南经视等主流媒体积极解读重要环保政策信息,公布我省环境质量状况,介绍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全年组织《全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2017年世界环境日》、《砥砺奋进的五年之青山绿水新湖南大型采访活动》、《喜迎党的十九大》、《洞庭湖“环湖利剑”环境执法行动》、《湖南实施<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方案>》等6场新闻发布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厅门户网站均及时、全面发布了相关信息,从而保证了我厅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主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在厅网站实时公布14个市州及区县183个点位的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空气质量排名,并发布全省14个市州的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月报、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等。据统计,2017年环境质量下设大气质量、环境质量状况、水质量等多个栏目共公开信息151条。此外,我们在《湖南日报》全文刊登了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
(二)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全公开
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包括受理情况、拟作出审批意见、审批决定、竣工环保验收前公示等。此外,与环评有关的文件同步公开,并制作环评文件审批流程图等方便公众查询。2017年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共发布765条。
(三)污染治理信息公开
公开全省和各市(州)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等信息。公布全国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全国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情况、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2017年共发布相关信息469条,其中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为实时数据。
(四)环境应急管理
2017年环境应急管理共发布信息18条。
(五)环境违法案件查处
2017年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
(六)实用信息查询(环境质量公布平台)
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平台发布内容为14个市州监测点位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一氧化碳共6项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最近24小时浓度均值(臭氧为最近8小时浓度均值)和AQI指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并根据实际空气质量类别提供出行建议。网站同时发布全省14个市州空气日报数据与20个水质自动监测点位实时数据。
(七)财务管理
发布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公开我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信息20条。
(八)行政审批(湖南省环保厅行政审批系统)
2017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1330件,已全部办结。
(九)行政权力清单
省级保留行政权力58项,审核转报1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2017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0件,其中网络申请15件、信函申请25件、当面申请10件,主要涉及环境影响报告、行政处罚结果、污染防治情况等内容。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厅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分发、催办、归档工作,各处室和单位安排具体承办人负责办理,在最短时间内答复申请人,做到件件有回音。2017年,依申请公开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2017年我厅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过程中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收到与我厅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申请1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们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工作有待加强。2018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全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