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公布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南省环保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编:410014,电话:0731-85698006)。
一、概述
2015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下发后,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结合环保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把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明确分解到厅内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求按时按质完成。2015年12月31日,省环保厅向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共4章29条,包括总则、公开范围、受理与答复、保障与监督等内容,以模版的形式规范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转办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件》。《规程》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责任主体,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严格了相关的奖惩措施,为省环保厅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二)继续推进权力运行公开
建立了排污权网上交易平台,全面公开排污权核定、排污权使用费收取使用、排污权出让和成交等信息。同时,在厅门户网站滚动公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排污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状态;不断细化机关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公文拟制审批过程中,就要求承办处室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提出是否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意见,经办公室审查和分管厅领导审批。对应该公开的,要求在发文后5日内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三)继续推进监管信息公开
在建设项目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方面,将环评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情况、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作出的验收决定在厅门户网站全过程公开。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实行“阳光执法”,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违法案件的执法依据、流程和查处结果,“六·五”世界环境日,我厅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情况,公布了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在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面,要求省级和市级环保部门按管理层级,在规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同时,持续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我厅对全省1000多家重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将评价标准、结果等在《中国环境报》、《湖南日报》等重要媒体公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约束企业环境行为。
(四)指导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要求全省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国家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规章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省级监控中心和14个市级监控中心,实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础信息和监测数据在市、省、部三级平台的正常传输和交换。不断加强污染源监控平台的运维管理,制定《湖南省污染源监控平台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对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自动监测数据的报送、监控平台的监督考核作了明确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在空气质量方面,每小时公布一次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每天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第二天的空气质量预报,每月公布月报和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在地表水质量方面,实时公布我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按月发布湘、资、沅、澧和洞庭湖水质信息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每周公布湘江流域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周报,每月公布全省地表水水质状况月报;此外,我们在《湖南日报》全文刊登了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
(二)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全公开
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包括受理情况、拟作出审批意见、审批决定、竣工环保验收前公示等。全年公开受理情况449条、拟作出审批意见381条,发布审批决定公告169次。此外,与环评有关的文件同步公开,并制作环评文件审批流程图等方便公众查询。
(三)污染治理信息公开
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全省和各市(州)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等信息。公布全国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全国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情况,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公开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全省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各市(州)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等。
(四)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
公布《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内容包括部门收支概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2015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4件,其中网络申请60件、信函申请40件、当面申请4件,主要涉及环境影响报告、行政处罚结果、污染防治情况等内容。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厅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分发、催办、归档工作,各处室和单位安排具体承办人负责办理,在最短时间内答复申请人,做到件件有回音。2015年,全厅共按时办结依申请件99件,占比95.2%。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我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四、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共收到与我厅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和其他情形2件。收到与我厅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申请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被依法纠错和其他情形0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们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在信息公开条例执行以前,一些关于环评审批、环保执法方面的信息积压了部分依申请公开诉求,办理难度较大。2016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既充分保障民众申请公开的权利,又避免行政资源的浪费。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升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