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湖南省环保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430S00029/2012-5268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2-03-29 00:00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环保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南省环保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湖南省环保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湖南省环保厅公众http://www.hbt.hun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环保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编:410014,电话:0731-85698012)。

一、概述

2011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环保信息公开内容,改进环境管理与服务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强化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环保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重大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效能和促进公众参与的重要手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健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监督室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处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明确专人专岗负责。

2、严格督查考核。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务公开办的目标要求,厅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强调要求机关各处室把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并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方针,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加强载体建设。 2011年我厅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信息网络建设和环保厅公众网改版升级,同时安排了多名信息管理人员,保障了信息畅通、准确、可靠。为了使公众及时了解省内有关环境质量信息,我厅建立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以周报形式,在省厅门户网站发布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以月报形式在省厅门户网站发布全省重要流域主要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报告;每年坚持公开发布“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在汛期、湘江枯水期等重要环境敏感期,及时公开湘江等重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为了使公众及时了解省内有关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环保不达标企业定期公布制度》,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定期公开辖区内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名单及相关环境信息。对省级立案查处的重要环境违法案件,在网上公开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4、精简办事流程。2011年,政务中心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力求规范透明、便捷高效。并将每一个管理环节和承担的职责明确到具体岗位,以确保各项职能全部落实到位。逐一绘制了职权运行流程图,在省厅公众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有力地规范了权力运行行为。

二、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80,主要是通知、通告类文件,内容涉及饮用水安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企业清洁生产审计等事关公众环境健康的内容。这类信息的公布,有利于公众和相关责任主体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的污染防范。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行政行为方面的信息有682条,主要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此类信息能使涉及污染企业、环保产业和基层环保机构等,明确行政项目申报、办理及合法经营等内容,引导依法办事、程序办事、合法维权等利益保障。

    属于一般工作动态的其他信息6347条,主要是方便公众了解我厅和市县环保系统一般工作性进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厅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渠道之一,在“湖南环保厅公众网”各栏目将产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在网上予以发布。开设网站信息搜索功能,通过互联网手段,使信息的查阅、检索更加方便、快捷。在网站上开辟公开指南、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咨询投诉等栏目,方便网络互动。湖南环保厅公众网累计点击率达200万人次。渠道之二,在本单位内部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首问负责制,明确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都有为公众提供信息解读的责任和义务,便于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坚持便民利民,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贴近和服务民生。为了使公众及时了解省内有关环保政策的情况,我厅建立了公文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公文在拟制审批过程中,就要求承办处室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提出是否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意见,经办公室审查和分管厅领导审批。对应该公开的,要求在发文后10日内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厅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厅2011年度共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2045次(其中网上咨询167次,电话咨询752次,窗口咨询1126次)。

五、政府信息申讼情况

  本厅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1全省环保系统,尤其是县级环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关于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申请、受理的公开程度不够,群众获取环保政府信息渠道不多。(2)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宣传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1、继续抓好行政权力运行和保障规章制度建设,根据权力运行流程和廉政风险点,进一步细化有关操作规程和细则,确保权力运行的科学、有序、廉洁、透明。2、加强政务大厅、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窗口受理、网站受理,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3、加强对二级单位、下级环保部门政务公开的检查指导,在系统内部形成比较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机制。4、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完善对系统内部政务公开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5、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公众和媒体的良性互动,规范和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七、相关说明与工作统计附表

  (一)本年报统计期限始于201111日,截止于20111231日,统计范围限于省环保厅本部,未包括本厅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6347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537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1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8

 

5.信函申请数

 2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其中:1.同意公开数

 8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否决公开答复数

 

 

其中:1信息不存在

 

 

2非本本部门掌握

 

 

3申请内容不明确

 

 

4免于公开范围

 

 

5)其他原因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54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6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12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75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10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4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0

2.兼职人员数

31

 

湖南省环保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0116822